“保外就医”何以成获刑官员的逍遥通途
近日,网友爆料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没坐过一天牢,还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成都。对此,桂林市中院和阳朔县公安部门回应称:“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7月7日《京华时报》)
获刑官员“保外就医”再次引发舆论风波。
此次舆论指向的主角阳塑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其实也是冤得很,毕竟按《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从法律上讲,石某患心脏病和膀胱癌,其保外就医并无不当,只不过其离开必须请假报告,若没履行相关手续也只是违规行为,无关大体。毕竟谁愿摊上个绝症呢?我想,石宝春本人肯定愿意用十年刑期来换取癌症的祛除。
可简单的一个患重病罪犯依法“保外就医”,为何就引起如此大的舆论风波?
首先,此罪犯被绳之以法前的身份——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被判的原因也很简单:贪污受贿。就这层信息,石某的被抓、被判刑,当初在当地民众中肯定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儿,当地纪检部门肯定因此也获得民众不少的点赞。可当“保外就医”让石某十年牢狱未关一天被爆出后,当地民众的失落感和愤怒之情可想而知。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议论纷纷亦不言而喻。
其次,石某被爆“游山玩水”之后,当地法院和公安部门居然很是“茫然”,甚至“一问三不知”,如此“保外就医”民众能不气之、恨之?更让民众气愤的是法院、监狱看守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得“保外就医”成为了贪官污吏们事发后的“法外之地”。获刑官员病情到底如何?如此严重又岂能到处“游山玩水”?也成为萦绕在民众头顶挥之不去的疑问。
再次,纵观全国类似获刑官员“保外就医”,如原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其通过收买相关人员,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河南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公车出游撞死人后,公款赔偿买单,被刑拘后,以高血压、心脏病为由保外就医……等等,此类事件多如牛毛,极大伤害了民众那颗渴望法律公平、公正的殷切之心。
“保外就医”屡屡走样的背后,已然将制度性短板暴露无遗,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典型,如何监督监管者,并做好源头之控,已成为反腐的另一个重要战场。
笔者认为,要真正杜绝“保外就医”成为获刑官员的“逍遥通途”,就一定要启动责任倒查机制,要加大防腐制度的落实、监督,要从源头上杜绝公共资源谋私利行为的发生。唯有如此,法律的漏洞方能得到弥补,法律的威严,也将在堵漏中得到进一步彰显,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仰才会更加坚定。
文/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