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半年前的强奸案,拖到现在才逮捕相比,山东泰安警方对于昨天媒体报道的“山东东平多名初中女生被当地青年性侵”所作出的反应,却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快速。对于一批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这个公开的秘密,泰安警方在回应中着重强调的不是报道中所述的办案之中的难言之隐,而是不能证明涉嫌强奸的认定。看来当地警方对于这个公开的秘密,情况掌握得了如指掌。
对于多数家长不愿报案,我们可以尊重或理解他们当时的选择,但是,对于已经报案的家长,当地警方却表现出了令人费解的选择性态度。警方既没给他们立案或者不立案的通知书,也没有给媒体一个正面的回应,办与不办,就像那些多年来在斑鸠店镇中学门口诱骗女生的地痞,对于女生面对性侵时的从与不从一样,不是受害的对象说了算,而是他们说了算。
受性侵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都有。长达七八年的公开秘密,直到今天警方只控制了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这种办案的速度和态度,让人无法不心生疑惑。据报道,派出所长当着记者的面告诉报案的家长,他们将犯罪嫌疑人黄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来慢慢审。原因是,“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他们也“很为难”。
一个涉嫌强奸的案子,警方不按名正言顺的案子办,却以与强奸搭不到一个调上的放火罪控制嫌犯,这种自由拿捏案子的随意性可见一斑。
与14岁以下女童发生性关系,不论受害人是否愿意均视作强奸,这么个简单的法律常识,当地警方不可能不懂,关键看他们愿不愿意懂。同样,昨天报道刚刚出来,当地警方下午就铁板钉钉地将“3人不能认定强奸”的结论神速公布了,这种办案的速度,看来难与不难不是问题,关键看他们自己想简单化还是复杂化。受害人手中掌握的一份录音资料显示,有警察自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虽然这份录音未获东平县公安局负责人的正面回应,但这个七八年来属于公开的秘密的案子,与当地派出所所长所述的“很为难”,却是达到了一种契合的效果。一个被害人报案强奸的案子,4个施害人开口愿意出40万元至60万元来摆平的家庭,人们很容易推测出这些家庭在犯罪事实面前愿意摆平法律的阔绰。因此,人们关注这个进展像蜗行、态度像雨像雾又像风的性侵案件背后究竟是谁在“打招呼”,当地警方对于这个疑惑的正面回应,应该与案件在技术与证据的客观难度一起,给民众一个兜底的交代。
一方面在慢慢办,一方面却极速办,慢慢办的是案子,极速办的是舆情,泰安警方在媒体曝光前后所持的两种反应态度,带给社会的是看菜下饭的态度。这时候,在案件的真相不明之前,警方在舆论曝光之后第一时间给出的结论,反而因为这种对待案件的态度,让社会大众很自然地不会将其当成最后的真相与结论。执法的公信,在舆论的倒逼之下所表现出来的坚挺,反而让人感觉出一种慌张和凌乱。
事实上,严肃的办案和应对舆论监督的态度应该是,有多快的进展,说多少进展的事。有什么难度,说什么客观的难度。这时候,即便有阻力、即便有难言之隐,民众多少还能感受到具体执法部门的真实态度,人们还能在这个慢慢办的案子中,对舆论介入监督的真相寄予期待。倘若几年都没当回事,舆论一揭就反弹了,几个小时就把几年的案底给兜尽了、定论了,这不只是将所有的受害人一概剔除在法律保护的范围,更是将执法的公信,放到了一个被动的境地。
据报道,公安部刑侦局昨天回应,“已部署核查”。民众希望上级公安机关不只是核查这个公开的秘密究竟属于强奸、诱奸还是轮奸,更应查一查,这个案件的背后,究竟有没有人打过招呼,是谁在打招呼,跟谁打的招呼。这个真相,比11岁的女童被强奸这种简单明了的事实真相,更有意义,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