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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水

发布时间:2014-07-09 08: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以身试水 焦海洋 图
 

“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浙江“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日前启动,在6月26日举行的申报活动的视频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临生表示。

浙江要求领导干部要下河游泳给群众看,在确认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进行横渡或畅游活动。(据光明网6月29日)

 

领导要下河 执法要“上岸”

浙江“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日前启动。为确认水质,在可游泳的河段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要求领导干部下河游泳,以身试水给群众看。届时,在“可游泳河段”,浙江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进行横渡或畅游活动。(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20版)

从积极意义上看,组织地方官员和人大代表下河游泳,可以理解为对河水治污成果的宣示。这种宣示以“身体试水”的方式,更形象、更直接地告知民众水质状况。政府部门公布的水质监测数据再漂亮,只要领导不敢下河游泳,就会丧失起码的说服力—数据可造假,而“身体试水”的反应却来不得半点虚假。从这个方面看,浙江的做法显然有进步意义。

但是,领导下河游泳还称不上是治污法宝。“可游泳河段”的申报不具有强制性,各市如没有可游泳的河段,也可暂不申报;如果不申报,官员就可免去游泳。况且“可游泳河段”在横渡或畅游的聚光灯下,以放大的正面效应很容易忽视和掩盖“不可游泳河段”的问题。说到底,不具强制性的申报和游泳,很容易被地方政府演绎成“选择性”游泳。

更何况,即便可以横渡或畅游,也并不能表明该河段水质就可以高枕无忧。2011年7月,广州市连续第六个年头组织了官员和市民一起横渡珠江活动,彼时水质清澈。而就在横渡珠江的第二天早晨,大量水浮莲就覆盖了广州市区的珠江江面,“一夜之间景象大变,让公众对珠江水质究竟如何产生了疑问”。

只有在辖区内的任何河段、任何气温适宜的时间,都可以让“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领导下河游泳才称得上是治污法宝和神器。若是在特定的时间点上,在“可游泳河段”横渡或畅游,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治理河水污染,要宣示更要宣战。污染之重,很多时候是因为执法“沉默”,甚至是执法权与河水相互“污染”。所以,让领导下河游泳,更要让执法健康“上岸”发挥应有效力,而对依然沉浸其中碌碌无为的执法人员、有意庇护的主政者,严格依法予以问责和罢免,或许比让其下河游泳更具威慑力。事实上,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监督,才是各级人大的应尽职责,做好了这些事,比所谓地组织官员游泳,强一万倍。

  河南商报(郑州) 作者:燕农(教师)

 

来源:光明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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