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玉林狗肉节临近,伴随着广大网民的强烈呼吁取缔狗肉节,众多明星也纷纷加入呼吁抵制狗肉节、保护伴侣动物的阵营,陈坤、赵薇、杨幂等纷纷在微博上发文讨伐。(6月6日《江门日报》)
广西玉林“狗肉节”一年一度,围绕“狗肉节”的争论也一年一度,只不过因为今年有多位明星的加入,所以显得声势更加浩大而已。当玉林“狗肉节”被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冠之以“舌尖上的罪过”而大加抨击,多数玉林当地人却因此感到很委屈,老祖宗从养狗就开始吃狗,怎么现在就成了“罪过”了?更何况,狗又不是老虎,大熊猫等国家保护动物,为啥不能吃?如果狗不能吃,那猪能吃不?
能吃猪,为什么不能吃狗?这样的回击无疑很有力。对此,爱狗人士表示,狗和猫等是人类公认的伴侣动物,和猪不同,所以能吃狗不能吃猪。这话实际上还是站在爱狗人士的立场考虑问题,因为你觉得狗和猫是宠物,是人类的伴侣,但是从心里讨厌猫狗等动物的人未必也这么认为,毕竟现在的法律没有狗比猪更高一等的明文规定。更何况,宠物猪现在也不少见,那么以猪为宠物的人,是不是也要站出来反对吃猪肉?那天下可真要乱套了。
如果这样争论下去,永远都不会有一个结果,其实在笔者看来,围绕玉林“狗肉节”的争论,从本质上说是一次文明大碰撞。虽然当前的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吃狗,但符合法律的东西,未必就符合人类的文明规范,尤其是未必符合人类越来越进步的文明标准。我们只有站在人类文明的角度来看待吃狗肉的问题,才算是一种理性的价值观博弈,才有可能在最大限度内达成某种“和解”。
既然围绕“狗肉节”的争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文明之争,而不同的文明向来都不是水火不容的,而是可以相互融合,共存的。如果把时间往前推30年,像广西玉林这样的大规模“狗肉节”,就几乎不会引起什么争议,因为那时候人才刚刚吃饱肚子,还没有保护动物的概念,也就是说多数人的文明还没有发展到要保护狗的程度,但是在动物保护主义已成世界潮流,爱狗人士也越来越多的当下,这种大规模杀狗吃狗的现象,确实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不管是对于当地政府还是坚定的吃狗主义者,都应该反思一下这种“狗肉节”是否还有办下去的必要,或者说,以后如何在维护自己吃狗肉的权利的同时,也不刺激动物保护者和爱狗人士的神经,应该是狗肉爱好者要好好考虑的问题。
对于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来说,要做的也不仅仅是采用“高速公里拦截运狗车”这种激进甚至是违法的方式反对别人吃狗,而是依靠自身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让更多人明白吃狗吃猫是一种不文明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野蛮的生活习惯。换句话说,双方的矛盾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调和,但是作为爱狗者的一方,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感染对方,“同化”对方,那样矛盾不用调和,自然也就消失了。(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