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14年过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专家将之归结为“多年的生活习惯难改变,居民的自主性还比较低”。
(6月11日《人民日报》)
凡事就怕回头看,垃圾分类这回事,14年的试点倏忽而逝,今天重新打量,恐怕还真真是“不如初见”。这当然并非因为主流媒体敢于在14年后刊载了《垃圾分类没那么美好》这样的文章,而是从实践来说,好像民众既没有看到不分类的坏处、也没有见识到分类后的好处。要是一不小心再亲眼目睹了收集垃圾的环卫工人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箱垃圾混倒进运输车,分类的浪漫与美好,瞬间碎裂。
垃圾分类不受待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譬如近年来,政府加大城市建设投入的同时,对市容环境设施的投入却没有跟上。2012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全国市容环境行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城市市政公用建设的2%,在2006年,这个比重是3%。具体到垃圾分类上,投入就更少了。业内人士算了笔账,以广州为例,“如果持续3-4年,仅垃圾袋就需14亿元,以200人配1名指导员计算,广州市1800万人,每年需花费40亿元。”这样的投入,即便对于发达城市来说,几乎也是不可想象的。当然,各地对垃圾分类也采取过“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既进行激励又制定惩罚措施——但问题是,“萝卜”不当饱,“大棒”又吓不倒人,徒留制度一声嗟叹罢了。
这当然不是说垃圾分类没有意义,这种“高大上”的文明习惯,在很多国家是生活常态。但在中国推行14年而不见效果,乃至于只能阿Q式反证“不分类其实也蛮好”,说穿了,恐怕还是一个最基本的逻辑使然:大气PM2.5、地表地下水、土壤污染等箭在弦上的问题都没能处理好,奢谈看似烧钱又可以缓一缓的垃圾分类,地方部门又如何会有这个闲情逸致呢?“向污染宣战”喊起来容易,但事有轻重缓急,权力作为还得围着政绩转,垃圾分类,自然是要靠边站的。
有些细节,窥斑见豹。有媒体报道称,广州近期正组织11000人分14批参观广州市垃圾处理场。这次活动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做“广州市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宣传发动‘万人行’”,缘起于广州准备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据说此次活动安排的参观地点“颇有深意”。位于番禺区的火烧岗填埋场恶臭无比,臭味扰民问题严重。这时,城管委不失时机地表态:建垃圾焚烧场就不臭啦!于是有人发问,这是垃圾分类万人行,还是垃圾焚烧万人行?……垃圾分类还没大进展呢,示范城市都开评了,这不免令人错愕。
就像网友说的,14年垃圾分类,最火的就是五颜六色的垃圾桶,它们承载了14年前的铿锵誓言,却依然走着不分类的现实路线。只是,我们能改得了乱扔垃圾的习惯,为什么十多年就是推进不了垃圾分类呢?这个问题,显然不能只把板子打在民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