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APP“今日头条”近日宣布获得一亿美元投资,并实现高达五亿美元固资。《新京报》6月5日发表社论《“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对“今日头条”长期整理和转发媒体新闻却并未支付费用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社论指出,“今日头条”通过链接发布新闻信息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强调互联网时代的技术创新和盈利模式创新,应恪守尊重版权的原则。
正如《新京报》社论所指出的,长期以来,“窃书不算偷”的谬误观念流传,使得我国国内文化领域版权保护意识淡薄。正是因此,从影视剧到文学作品,从新闻剽窃到科研抄袭,知识生产领域的侵权现象处处可见。
“今日头条”通过抓取媒体新闻,并进行整理、归类、排行,最终推出“二次加工”新闻,这其实跟《新京报》社论所提及的“窃书不算偷”有较大差别,而是源自互联网普及后常见的信息服务企业盈利模式。这种模式以推进信息免费传播为卖点,以拉平数字和信息鸿沟为借口,倡导者往往还会大谈信息免费分享的价值,拒绝向传统媒体、作家、独立记者、摄影师、艺术家等支付转载报酬。企业还常常将媒体深度报道、摄影师专业作品、作家或艺术家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价值的作品,混同于一般网民日志,或平台上的自媒体账户发布涉嫌侵权的内容,在同样获取流量和广告收入的同时,尽可能的逃避侵权责任。
知识的某些生产者当然可以免费分享自己的作品,但没有权利代表其他生产者同意免费分享。拉平这个时代的数字和信息鸿沟,最为重要的不是让知识变得廉价甚至免费,而应打破某些获得政府政策保护、特许经营牌照而形同信息的垄断者、专断审查者的特权,激活知识生产者、媒体或出版企业、数字媒体等环节的竞争,并切实做到保护版权,从而才能实现新知识生产的持续不断。
“今日头条”不是上述模式的首创者,却将侵权操作发扬光大到了极致。事实上,互联网时代信息服务企业以免费为名的侵权盈利模式,这些年来已经在欧洲和美国受到了司法、政府部门的约束。一些早期曝出过严重侵权、剽窃丑闻的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和搜索网站,也在法律压力下改弦易辙。
“今日头条”方面对侵权指控予以否认,作出了三点回应。但其回应其实仍值得商榷。“今日头条”称,“我们也会尊重所有的媒体网站,对任何有异议的内容做断开链接处理”,并称已与“数千家媒体网站、门户垂直网站、新兴的网络社区、以及自媒体达成合作。”先抓取并完成一连串的整理、分类、排名、推送,非要媒体方面提出异议再删除,这是在完成存在侵权嫌疑的动作后,捎带建立的纠错机制,不足以改变侵权嫌疑。至于“今日头条”已与若干家各类网站和自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后者需要导入流量或增加信息传播量),还是上面提到的那句话,知识的某些生产者当然可以免费分享自己的作品,但没有权利代表其他生产者同意免费分享。
“今日头条”称,其“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不展现自己的广告。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却回避了《新京报》社论提出的最关键质疑“‘深度链接’几乎等同于剽窃”。美国计算机科学家杰伦•拉尼尔在《互联网冲击:互联网思维与我们的未来》(中信出版社2014年5月出版)一书中就指出,数字版权运动允许混搭型复制、改编,但无论怎样混搭,或者复制改变多少次,只要原先的信息乃至片段被使用,原作者都应从第三方乃至第N方获得很可能非常微薄的报酬,但绝不能免费。
“今日头条”方面一再提及该企业的移动互联网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讲,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时代,信息(知识)生产、传播、消费的链条乃至价值创造模式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要求数字设备具有易用性、信息具备易得性和易于理解特性,这正是“今日头条”等可以帮助人们便利实现浅层次的快餐阅读的APP软件大受欢迎的根本原因。
但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及信息服务企业习惯于免费获得或传播的信息,已经从传统意义上“应该免费”的公共信息,转向更多的专业信息领域。这些专业信息的生产需要更加高昂的成本,又为社会所需,理应获得成本之上的回报,以维持名符其实、不断壮大的信息经济。“今日头条”提出“积极建设移动互联网上的内容生态系统”,核心仍在于免费获得媒体生产的公共信息和专业信息,将知识生产者本可以获得的回报以广告等方式转向“今日头条”的经营者和股东。《互联网冲击:互联网思维与我们的未来》一书已经明确指出了这种现象的可怕前景,即专业信息的生产将被迫减少,并借助3D打印机等自助设备的大行其道,带来技能和知识服务行业岗位的衰减,社会和经济最终走向萎缩。
文/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