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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看待“以人查房”

发布时间:2014-06-09 08: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据悉,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等并轨,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互通互享,且“依法以人查房”被写进《条例》,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预计《条例》今年年底将出台。(6月2日《新快报》)

如果媒体报道属实,正计划上报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中,可谓亮点不少。其中不仅有“依法以人查房”,还有确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互通互享等等。尤记今年两会期间,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对于不动产登记,国土部已在进行系列的准备工作,即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等。对于登记信息是否要会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将“尊重公众的意愿,不愿意公开就不公开”。从“尊重公众意见公开”到支持“依法以人查房”,这无疑透露出意味深长的信息。

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承担多少反腐功能?有恒产者有恒心,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但具体到多数公众对其的关注上,则是因为他们对条例承载了热烈的反腐诉求。不少公众期待它能够让拥有不正常房产数量的官员现形,更期待它形成由房产打击贪污的治理逻辑。然而类似诉求难免流于高蹈,单一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本质上并无法独立对抗复杂的社会腐败现象。关乎此,专家们事实上也早有论定,不动产登记固然具有多重功能,但其首先在保护私人物权与为征收房产税做准备,反腐功能尚在其次。

去除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高蹈期待,支持“以人查房”规定的现实价值才能看得更真切。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在纷纷出台严禁“以人查房”的要求,甚至称其为个人信息的不正常流出,顶层设计上的“以人查房”规定,显然为监督官员财产、处理物权公开和保护隐私三者的平衡,提供了一个支点,为如何来政策性监督官员房产打开了一道缺口。与此同时,房产专业人士还以为,不动产登记条例中的支持“以人查房”系列规定,将促使部分官员进行恐慌性抛售,从而促进未来房地产市场新房、二手房、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量,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同样不无裨益。(王聃)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王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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