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价值的“三位一体”改革,应是建立起基于统一测试的高校自主招生体系。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方式,已取得成熟经验,内地高校为何不能借鉴呢?
一年一度的高考大幕即将开启。今年939万学子,迎来实现“大学梦”的重要时刻。“一考定终身”的现实,让每年的高考硝烟弥漫,学生和家长乃至社会高度紧张。昨天新华社报道,一些地方及高校先行先试,力图打破“一锤定音”的录取模式,探索更科学、多元的模式,为新一轮高考改革探路。
可仔细一看这个“好消息”,又让人很难高兴起来。因为新闻提到的浙江“三位一体”改革,早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试点。当年有浙江工业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进行尝试,到2012年,发展到14所学校,今年已有34所高校加入。但从过去几年的试点来看,并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
所谓“三位一体”改革,是指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高中平时成绩各占50%、30%、20%,高考成绩看似不再那么重要。但从具体操作来看,要先由试点学校对学生进行测试,给予学生招生资格,获得资格的学生,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把该校放在提前批第一志愿,然后高校在录取时,才能以“三位一体”的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录取。
也就是说,考生要获得试点校的“三位一体”选拔,首先必须参加该校的面试,否则压根儿没有这个机会;其次,“三位一体”试点高校被安排在提前批招生,在提前批投档时,考生的高考分数必须达到投档条件,因为只有投档进高校,高校才有可能“三位一体”,这就意味着高考分数的重要性实际上并没有降低多少。
事实上,只要纳入集中录取制度,高校实行的招生,就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如此,90所高校的自主招生也是如此;包括后来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采取的招生方式,都是类似于“三位一体”,放在提前批招生。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投档权还是掌握在教育考试部门,“一考”成绩还是很重要。
真正有价值的“三位一体”甚至“多位一体”,应是建立起基于统一测试的高校自主招生体系。最方便的操作是,把统一高考的功能从目前的选拔转变为评价,高考成绩公布后,每所大学自主提出申请者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考生同时可以申请若干所高校,高校独立进行录取,在录取时可结合考生的统一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察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这种方式,就是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方式,其在内地操作多年,已经取得成熟的经验。我国内地高校为何不能借鉴这一做法呢?
考试招生相对分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应成为我国高考改革的基本原则。为此,必须努力打破目前的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而不能只在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做价值并不大的改革探索。只有突破集中录取制度,打破“一考定终身”才不只是梦。(新京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