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小莫 画
一笔扶贫款从市到县被侵吞40%,从县到乡又被克扣40%;一张小农机具秧盘的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一个售价数百元的骨灰盒,民政干部也要拿15元回扣……扶贫办、农技推广站、民政局……近年来,腐败现象正向一些人心中的“清水衙门”蔓延,有些部门甚至成了“重灾区”。(5月22日《北京晨报》)
所谓“清水衙门”,习惯上指的是那些既没有实权也没有钱的部门。但事实上,所谓的“清水衙门”不过是公众对现代政府管理部门的传统解读,也是一种明显的误读。从本质上讲,所有公共权力都是一种资源,它的背后是利益。公共权力的行使,意味着对资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也就是说,有权力就有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可能。
有人对“清水衙门”中的腐败难以理解,觉得他们权力不大,油水不多,就算“藏污纳垢”也不会严重到哪里。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清水衙门”权力虽小,油水虽少,但里面的官员却可以利用外界对他们的忽视,像蚂蚁一样一点一点地“零敲碎打”,久而久之,积少成多,集腋成裘,这种“蚁贪”式的腐败,“含金量”也会让人很吃一惊的。所以说,“清水衙门”未必不会“藏污纳垢”,权轻小吏未必没有以权谋私的生财之道。
司法实践早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现实中最容易“出事”的,确实是那些权力大、油水多的政府部门和官员,“规划腐败”、“土地腐败”往往涉案数额巨大,贪腐数额在数百万、上千万甚至数千万过亿都不罕见,但俗话说,蟹有蟹路、虾有虾路,生财之道、各有门径,所谓“清水衙门”里的官员们也往往能积小成大。近年来媒体就先后爆出了许多“清水衙门”的贪腐案件。例如,某市检察院查处当地博物馆一些旅游景点私分门票款时发现,在博物馆所辖的5个景点工作过的人,除了一个扫地临时工外,竟无一幸免地参与了私分作案;某地福利院院长在“清水”里捞了13万元好处;某地爱卫委副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利用购买灭鼠药之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达30余万元;某地一市政绿化部门,一串掌管照明、绿化等看似不起眼项目的官员,竟因贪腐而“集体落马”……
“清水衙门”频发贪腐案带给我们什么警示呢?笔者以为,没有权力的清廉,就没有“清水衙门”之说。失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不论是“权重衙门”还是“清水衙门”,权力都容易被滥用,从而成为腐败分子肆意践踏的“自留地”。因此,纪检监察包括执法部门,要精心设计监督制约机制,对公权力展开全方位监督,决不能因为某个“衙门”看似“清水”就放松了日常监管。只有做到凡是手中有人权、财权、事权等一切大大小小权力的部门,都在我们的监控之列,反腐败才会不留死角,才会出现更多的真正意义上的“清水衙门”,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