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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希望不只是纸上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22 07: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5月14日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其中指出,对于侵害公众食品安全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建最严处罚制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望成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摘自《新京报》)

《食品安全法》历经多次“大修”,每次“大修”相比以往,在字面上都有显著的进步,都被舆论解读为“史上最严法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食品安全监管却总是陷入“修法越高调、结局越失望”的恶性循环,这是否是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呢?

当然,没有严厉的制度就换不来安全的食品。唯有让法条成了高压线,让人们碰不得,民众方可吃得放心与安心。但我们也必须要正视一件事,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执法环节上,各相关部门花样多、手段齐,但相互沟通交流不够,衔接不当,出现个力单薄、合力不足的情况。这是修订《食品安全法》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依靠各职能部门厘清职责,精诚合作。同时,行政处罚是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常用手段,但惩处力度不够,应适当与刑事处罚相结合,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建立有效连接,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大重要举措。

笔者认为,修订一部更加严厉的法律,固然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但法律制定得再严格,毕竟也只是纸面上的制度。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管、监督,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现象就无从发现,所谓“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无从谈起。严格的监管需要无数监管部门和人员,一日不可懈怠地努力工作才可能实现。

(长江网 安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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