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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心理”当如何解除

发布时间:2014-05-19 07: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1日下午,杭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垃圾焚烧厂项目的情况,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毅表示,全程确保群众知情权,一定要把这个项目做成能求取最大公约数的项目。(5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一座垃圾焚烧项目所引发的群体事件,其中损毁公共财物以及暴力打砸的行为,显然逾越了边界,自然不应被纵容。相关部门同时还能够从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流程的不足进行反思,并承诺在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并征得民众理解支持之前,一定不开工。这样的回应,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

类似垃圾焚烧厂选址所引发的争议,其实并非国内所独有。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便曾经历过一场“邻避运动”。社区民众因为反对建设垃圾填埋场、毒性废弃物处理场,使此类设施的兴建陷入进退两难的僵局。其后这一现象甚至愈来愈多的扩展到其他公共设施建设中,如停车场、收容所等的规划选址等。而所谓“邻避运动”,英文叫做“Not in My Back Yard”,即并非反对公共设施建设本身,而只是反对其建在“自家后院”。因为这些反对的民众其实也心知肚明,垃圾焚烧厂这类公共设施,当然不能不要,不管是谁家后院,也总要选个地方建。从这个角度来看,“邻避运动”本身其实与环保诉求无关,而是出于自身利益,规避风险而已。

对国内民众而言,这一担心更非多余,因公共项目管理失当,监管缺位而导致环境污染,并对周边居民权益造成损害的先例,很大程度上正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根本诱因。可见,真正意义上消除“邻避心理”,绝非力排众议的说上就上,而更在于严格遵守立项、论证的程序,尤其是建立与民众的沟通机制,让民众充分参与其中。而获得项目“邻里”的信赖,又何尝不是公共工程上马的必要前提呢?

(吴江)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吴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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