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的夜晚,无锡宜兴市中星湖滨城45和50号楼之间显得特别亮,50号楼的4楼窗台边,安装了7盏大射灯,每当夜幕降临时,这些射灯就会亮起,一亮就是一整夜。这可苦了周围邻居,强光刺得他们夜里睡不好觉。而装射灯的这家则愤愤不平,他称是对面楼房那户居民先挑起了“战事”,在外窗上安装几面“照妖镜”,“照妖镜”正对着50号楼的居民。(5月13日《现代快报》)
小区一居民受迷信所惑,在外墙装了几面“照妖镜”,实在不雅。但对面邻居用强光射灯“反击”照妖镜,更为不妥。不可否认,射灯与照妖镜“斗法”,是两个邻居之间的私事,有关部门不便干涉。但是,当射灯与照妖镜“斗法”,特别是射灯,给周围居民造成不利影响,破坏了公共秩序时,有关部门就不能再袖手旁观了。毕竟,个人行为,不能伤害公共利益,这是最起码的道理。
然而,两邻居用射灯与照妖镜“斗法”,殃及其他居民,看似一个小问题,却也是一道民生难题。如何满足家庭个性选择和公共秩序的不同诉求,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因此,有关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寻找能够妥善解决的途径。除了社区调解、制度约束、司法介入等,重塑和谐邻里关系,也显得尤以重要。事实上,家庭个性选择与公共秩序并非对立关系,如今变得水火难容,表明邻里关系不睦。特别是,两邻居用射灯与照妖镜“斗法”,更折射出了邻里之间的情感隔膜。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就因为看着照妖镜不顺眼,邻居便用射灯“回敬”,这种以毒攻毒、以恶制恶的方式太“刺眼”,表明邻居之间形成了“最近的距离和最远的感情”。中国青年报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40.6%的人不熟悉自己的邻居,其中12.7%的人“根本不认识”自己的邻居。邻里关系正在不断“退化”,“咳嗽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现象随处可见。特别是,邻里间缺乏礼让和宽容,导致纠纷不断。试想,如果邻居之间经常串门互访,加强交流和沟通,射灯与照妖镜“斗法”的尴尬事件,或许就可以避免。
因此,两邻居用射灯与照妖镜“斗法”,值得现代城市反思。对人性本真的重塑和回归,显得尤为重要。从政府和社会层面来讲,应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干预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邻里关系,激发出人性中的善能量。比如,通过举办“邻里节”、开办社区“网上家园”、发放“睦邻卡”等睦邻活动,为邻里间提供面对面交流情感、化解矛盾、互相扶持的平台,让社区大家庭里的居民真正和谐相处。就家庭和个人而言,首先应择善而行,懂得体谅和包容,在奉献社会、善待他人的过程中,释放出人性的光辉和力量。(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