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通行费拟涨价25%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多家媒体记者获悉后,欲报名旁听于5月16日举行的价格调整听证会,被广西物价局拒绝。(5月7日中国新闻网)
在中国清理高速公路超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大环境下,在全国各地纷纷取消一些公路收费、还利于民的大背景中,广西高速公路通行费拟涨价25%明显有些不合时宜。至少,高速涨价涉嫌与民争利,与公路公益性质的回归背道而驰。
但每次遇到类似的情况,尽管公众一边倒地反对涨价,但听证会之后,相关涨价方案却总是能够高票通过,然后顺利实施。这种极不正常的听证会,被民众贯以“听涨会”的别称。比如此次广西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整听证,还没有举行听证,我们似乎已经从拒绝媒体采访,不公开听证代表身份信息等内容中,读到了“必然涨价”的结果。
道理非常明显,一方面,相关听证会的举办单位,列出的备选方案中,没有一套是不涨价或者降价的,让反对者根本就没办法选择;另一方面,拒绝媒体采访,虽然并不是直接地拒绝公开,但因为媒体肩负着满足公众知情权等的责任,拒绝了媒体,事实上也就是拒绝了听证会的公开,拒绝了公众的知情权。公众没有了知情权,暗箱操作也就有了可能与方便之门。
比如同样拿广西此次高速公路通行费调整听证来说,4月30日公布听证,5月16日即召开听证会,其间只有半个月的时间,而还没有等公众反应过来,24名代表却已经提前10天确定,而且其中仅有消费者代表10人。试问,这24人是如何确定的,消费者代表10人又是如何确定的,其中有没有“听证专业户”?消费者会不会“被代表”?
事实上,公众并不怕高速涨价25%,也不怕相关单位召开“听涨会”。公众怕的是,明明事前已经定好了涨价,却非得装模作样地召开一个听证会;公众怕的是,明明在召开听证会,又不公开选举代表,指定了代表又不公开其身份和联系方式;公众同样怕的是,虽然一切都是装腔作势,但媒体去采访,欲满足公众知情权,相关部门还违反“不得拒绝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要求,公然拒绝媒体采访!如此公众“被代表”,相关部门唱“独角戏”的听证会,还有必要召开吗?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