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重疾理赔不能一概而论,需依病种、病情判断

发布时间:2014-05-14 14:3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术后理赔还是确诊即理赔?

太平人寿:重疾理赔不能一概而论,需依病种、病情判断

 

重大疾病是不是只要确诊了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答案是,不完全如此。保险专家表示,重大疾病的理赔是需要依据被保险人罹患的病种及病况来判断的。在太平人寿近日处理的两起重大疾病理赔中,一例是在术后提交申请并获得赔付,而另一例则是确诊后即申请理赔,理赔完成时客户仍在治疗中。

第一例山东聊城客户,于2009年投保太平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今年初,客户因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在定点医院实施了心脏搭桥手术。术后,客户向公司报案,公司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探视,并协助其准备理赔所需材料。在客户正式提交理赔申请后6小时,公司即理赔结案,全额支付理赔款。

无独有偶,芜湖一位客户也在近期申请了重大疾病理赔。该客户因持续咳嗽且痰中带血丝到医院就诊,检查后确诊为肺癌。客户家属在公司服务人员的协助下,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等必要材料,并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太平人寿受理审核后即全额支付了保险理赔款,理赔结案时,客户仍在治疗过程中。

从以上两个理赔案例其实不难看出,重大疾病的理赔由于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不能一概而论,“确诊即理赔”,并不适用于所有种类的重大疾病,具体的理赔范畴和相关标准,其实在保险产品条款中均有非常明确的说明,

例如上述案例中聊城客户实施的心脏搭桥手术。该手术虽然是因“冠心病”这一疾病引发,但并不是确诊为“冠心病”即可理赔,必须实际实施了心脏搭桥手术才具备申请理赔的条件。而对于芜湖客户而言,保险条款只对恶性肿瘤这一重疾的病种和病况程度做出了具体说明,是否已经实施治疗,并不构成理赔的必要条件。因此,该客户可以在医院出具必要的诊断证明材料后,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无须等到实际实施具体治疗后再申请理赔。

各家寿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都是遵照2007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来执行的,该《规范》对25种必须涵盖在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畴内的重疾种类和理赔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保险公司所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一般在保障范围上都较《规范》有所扩展,比如太平人寿的“福利健康保障计划”即提供了50种重大疾病保障,同时还额外设立了原位癌特别给付。(王丹丹)

 

(完)

 

 

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拥有85年品牌历史,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恢复国内经营,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之一。

太平人寿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金100.3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开设35家分公司和900余家三、四级机构,青海分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正在筹建中。公司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总资产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是我国大型寿险公司之一。

复业以来,太平人寿坚持专业化经营、体系化运作,在个人代理、银邮代理、电子商务等渠道提供涵盖人寿、意外、健康、年金等多种类型的保险产品,用以满足客户养老、教育、疾病、医疗、生存、身故、残疾等多方面的保障需求。公司业务发展稳健,业务结构良好,具备较好的商誉、管理水平、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已连续四年获得惠誉国际“A-”评级

 

更多信息,欢迎登陆中国太平官网太平人寿频道www.cntaiping.com 查询。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小记者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