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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官员进歌舞厅,私权让渡公权

发布时间:2014-05-12 07: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或私款出入歌舞厅、夜总会”。日前,广州市纪委首次发文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将公车停放在高尔夫球场、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不得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严禁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等。(5月7日《南方都市报》)

禁止官员自费进歌舞厅,好像不近人情,其实是治病救人之举,有利于遏制官员追求享受主义,刹住“四风”。试想,官员出入歌舞厅,本身就是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行为,是官员生活作风不良的表现。官员的生活作风变坏了,迟早会出事。即使是自费,官员长期出入歌舞厅,也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导向。因而,与其事后惩戒,不如事前监管,防患于未然。

禁止官员自费进歌舞厅,是由官员的特殊身份和权力所决定的。官员是社会公众人物,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在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行为上要高于一般老百姓,才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特别是官员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享有社会资源的分配权,如果允许官员自费出入歌舞厅,不仅会诱导一般人跟风,不好管理一般老百姓,而且有可能被一些人利用,从官员的爱好入手,进行“雅贿”,让官员因爱好触法。

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讲,官员不良“爱好”是产生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根源。今年2月11日,中央政法委通报了10起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中,有不少涉案官员是因不良“爱好”而“中枪”的。如“表哥”至少拥有83块名表;“赵六斤”爱喝洋酒;刘志军爱字画、玉石,已收受的字画、玉石等物品折价1300余万元;等等。因而,对官员的“爱好”必须严禁,管好官员的“社交圈”和“生活圈”,让其树立拒腐防变的良好形象。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既然是党员干部,就得认真遵守党纪国法,干什么事情都应该从党的大局着想,对得起自己的身份,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为它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品德和党的声誉。而今,严禁官员自费进歌舞厅,是在提前打预防针,防患于未然;也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毕竟,官员是社会的管理者,拥有一定权力,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其兴趣爱好,都有可能对社会和老百姓产生影响。因而,官员的这种私权理应让渡给公权,做一般老百姓的榜样。何况,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官员要么做一般老百姓去自由出入歌舞厅娱乐,要么严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的约束,当好党员干部。否则,不端正自己的道德、品行与修养,不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不做一个健康、文明、高尚的人,必然导致“禁令”成一纸空文,甚至步入“制度陷阱”,成为管理笑柄。

(玫昆仑)

 

来源:千龙网 作者:玫昆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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