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察厅4月29日向社会公布,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王晓林、交通厅原副厅长王志民等因严重违纪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杨光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程孟仁相继落马,短短两周内,3名原交通厅长被公布查处,再次引起舆论热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领域的“前腐后继”?(5月2日《新京报》)
都说中国官场,交通厅长是“风险”最大、最易被双规的高危职业,这还真不假,看到近20年15名交通厅长倒在“钱”“色”之下的报道,令人嘘唏。在中国基础建设投资迅速增长的今天,交通系统内部出现这么多“硕鼠”已经不是偶然现象。尽管那些落马官员陷入腐败各有各的沉沦之路,但从他们的腐败轨迹看,这些权力被滥用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工程建设的招投标。
众所周知,我国交通领域工程建设实行“综合评估法”的招投标机制,即先由相关单位预先给出一个工程造价作为标底以防止施工方漫天要价,然后根据这个标底,组织专家为投标商打分,得分高者中标。显然,在其准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阶段,以及制定招标文件与组织专家评标打分等环节,都容易出现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腐败。其中,最重要的是交通厅长保持着对招投标结果的最终影响和决断。
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了持续高速的发展时期,投资规模往往数千万甚至过亿,其间蕴含了巨大的利润空间。这些投资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地方自收、自管、自用。如此巨大的投资,必然要以大量的建设项目作为支撑,于是交通成了施工企业、承包商“攻关”的目标;大量工程上马,对各种原材料如钢材、水泥、沥青、砂石等的需求量增大,这又使交通成了一些材料供用商的“攻关”目标。尽管交通系统落马的那些干部当中,有许多在开始的时候,是非常优秀的,但他们往往一上任就陷入各种利害关系的人情网中。曾有落马厅长坦承,接到出任交通厅长的通知,还未报到上班,要工程和推销建筑材料的电话便来了,每天晚上7点至11点,电话不断,其中70%都是这类电话,而其中一半都是有利害关系的。在人情与关系的重压之下,自己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把所有人得罪完,对行业、个人发展都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另一种便是答应部分关系的要求,时间长了,自己难保不会堕落腐败。
此外,不法商人出手也很“大方”,花样也很多,加之制衡与监督机制又严重缺失,所以这些手里握着审批权、工程指挥权、拨款权和验收权的官员情不自禁,贪欲丛生,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可以说,正是油水丰厚的衙门地位和体制垄断的内部王国的双重效应,才使交通厅长人为“设租”后,有人“寻租”。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要找准交通厅长们“前腐后继”的“关节点”,首要在于克服现行招投标机制的存在的局限和缺陷,对工程招标方式进行改革,建立一种新的机制,剔除在招投标环节上的人为因素,使找关系、托人情、送礼丧失了原动力。这样既大大降低了干部腐败的危险性,也使干部从“关系网”、“人情风”的重压下“解放”出来,专心工作。只有真正地建立起市场化机制,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梗塞的交通才能顺畅,廉政才能在高速公路上前行。
文/向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