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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计生脱钩“新政”应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14-05-06 07: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4月起,南昌市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无论新生婴儿是否在计划内出生,只要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证件和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随后,广州、南京、郑州、武汉等地家长,在当地邮局及广场门口自发举行“我要去南昌”的活动,给当地计生部门和公安局邮寄建言,希望户籍与计生脱钩的人性化措施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4月23日《法制晚报》)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政策挂钩的管理办法,此举意味着新生儿要想顺利落户,获得一个合法的公民户籍,就不但要具备《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的婚姻证件和户口薄等等证件资料,而且对于计划外生育的婴儿,还必须向计生部门完成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凭缴费证明才能顺利落户。

可是对于计划外生育的新生儿,他们根本不可能获得《准生证》,否则也就不会是计划外生育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不可能获得合法的户籍身份,于是全国范围内大量的“黑户”由此诞生。尽管这样的管理办法是为了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但其遭受到的最大诟病是大人犯错,却由孩子来买单。因为对于“黑户”的孩子来说,不但没法顺利入托、入学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而且因为没有户口身份,连求职就业,结婚成家的权利也一并被剥夺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江西南昌实行新生儿户籍与计生脱钩的政策,无疑具有重要的改革意义,因此也才得到了全国范围内无数家长的肯定,纷纷以“我要去南昌”这样的行为艺术,希望自己所在的城市也能向南昌市学习,尽快实现户籍与计生脱钩的人性化管理,以便给自己的孩子落户,获得一个合法的公民身份,为他们今后的人生之路扫清各种困扰和障碍。

应该说,南昌市能够做到的,全国其他城市也一样能够做到。户籍与计生政策挂钩,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引导计划生育,为了催缴计划外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客观地说,户籍与计生脱钩以后,确实会给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但是正如南昌市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所说的那样,公安部将户口登记的情况通报给计生委,计生委根据超生情况下达通知书,在缴纳的法律期限到达之后,会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执行。

也就是说,户籍与计生脱钩以后,计生部门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从原来的“行政征收”变为现在的“法律征收”,这无疑更科学,更合理,也更加符合法治精神。向计划外生育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理应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说到底,户籍与计生政策脱钩,既是政府人性化管理与服务的体现,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存在的“黑户”难题,改变了大人犯错却把板子打在孩子身上的“痼疾”,理应被全国其他地方政府部门借鉴,满足公众的期待。(苑广阔)

 

来源:光明网 作者:苑广阔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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