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走访,这意味着,如果有人要上访县里土地征用问题,须向当地国土部门、政府以及上一级国土部门提出。昨日,国家信访局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对越级走访进行规定,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4月24日《北京青年报》)
正常而合理的信访方式,当然是“一级级向上”,让问题最终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将矛盾化解在一线。越级上访固然可以增加上访的影响力,却加重了上级信访部门的负担。由于接访和处置的分离,上级接访之后,也往往只能起督办的作用。当大量的人员都赴省上京之后,不但会成为信访部门的无以承受之重,又会成为接访和截访的源头。在新一轮信访改革的工作中,“越级信访”显然是一个无以回避的问题。
就实际效果来说,越级信访的作用其实并不大,因为问题绕一个圈之后,最终还得转回来。不过,越级上访因为更高层的关注和介入,对于基层政府来说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使他们在处置上访问题和回应访民诉求时,对行政乱作为难免投鼠忌器,从而能积极回应访民利益关切。也正是因为如此,越级上访才为一些上访者所青睐。
一般来说,越级上访是出于对基层的不信任,或者权利无以获得保障,才寻求相对公平的渠道。大多数上访者之所以越级上访,皆在于基层恶治所致。如果问题的化解者,依然是权利伤害者,上访就根本无以解决问题,“信上面”便成为一种无奈之举。可以肯定的是,对于绝大多数越级上访者而言,他们走出这一步,显然并非单纯的跟风之举。一些访民即便被关进黑监狱,甚至被打伤打残依然要越级上访,其间的苦楚显然只有自知,个中的冤屈恐怕也非外界想像那么简单。
虽然随着网络上访和督办机制的建立,并未堵死“越级表达诉求”的路径,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网上的文字表达和当场陈述之间,在效果上完全不同。现在一纸文件堵死了越级上访的门槛,应在关闭一扇窗的同时,打开另外一扇门,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和措施配套,让“不越级”达到“越级”的应有效果。
正如有论者所言,“不受理越级上访”要有基层善治做保障,这可以说是解决越级上访的根本出路。否则,堵死越级上访的门路之后,也可能堵死了上访者解决问题的希望。那么,不支持访民上访,就需要制度保障下沉。一是当建立相应的信访化解评估制度,对各地信访工作满意率进行评价,及时发现苗头性隐患;二是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方收集信息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三是应建立信访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实行刚性问责。
解决越级上访重在构建信任,出路在于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不过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建设,远远超过了信访本身的范畴。更重要的是,信访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矛盾调解和维稳机制,并不符合法治的基本原则,最终还得走法治之路。(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