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抛弃《百年孤独》是在阅读《佩德罗·帕勒莫》之后。胡安·鲁尔福帮我夯实了一个犹疑未决的判断。即,《百年孤独》并不是马尔克斯最出色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与《迷宫中的将军》都超越了前者。在他浩瀚的作品中,也许《百年孤独》最恰当的位置是广告,一则吸引你阅读马尔克斯的超大篇幅软广。
不单是那个著名的开头,马尔克斯“抄袭”乃师胡安·鲁尔福的还有很多。假如你是个精明的读者,会发现奥雷良诺上校身上与佩德罗·帕勒莫的诸多相似之处,马孔多与科马拉细微之处的重叠。而绵延百年的布恩蒂亚家族被飓风抹掉,与半月庄的由盛及衰,最终荒凉到只有鬼魂游荡,简直是一种结局的两种书写方式。但是在对人类永恒的、不可摆脱之孤独的描摹上,徒弟马尔克斯还是没能超越师傅,鲁尔福只用了两代人(或者说是两代鬼魂)就精准呈现了这一情境,马尔克斯却用了整整七代(末代长出了猪尾巴)。真的,他本没有必要写那么长。
然而,如果把“抄袭”换种说法,马尔克斯拥有的,是宇宙第一等的学习能力,与鲸一般的消化能力。《百年孤独》源自胡安·鲁尔福,只是比《佩德罗·帕勒莫》取巧。此后他也并未承认《百年孤独》是他最满意的作品。
在我个人读过的马尔克斯的全部作品中,《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冠军。在有关这本书的书评中,我曾写到——“当一个人年齿渐增,逐渐被生活的琐屑重重包裹并发现无法甩脱之后,就会惊诧于某位作家的敏锐和精准,发现《霍乱》的妙处,就跟后来发现理查德·耶茨如出一辙——虽然两者文风迥异,但真的没有谁比他们更了解凡人了,二者对孤独的阐释殊途同归,”革命路“居民的彷徨无地与”新忠诚号“无休止的航行,只是发生地不同的同一种孤独。”而在《迷宫中的将军》里,孤独是以这样一幅情景浮现的——仆人何塞·帕拉西奥斯把主人收留的一条又脏又臭、周身生满疥疮的老狗牵来,请将军给它起名时,舢板上的玻利瓦尔将军立即说:“就叫玻利瓦尔。”
还不得不提的,是他的《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调动了自己做记者多年训练出的惊人的还原能力,把圣地亚哥·纳赛尔一开始就置于一个必死的环境中,然后抱着肩膀看着自己的主人公一步步被推向死之绝境。当时读这篇小说越读越浑身发冷,那感觉就像眼睁睁看着匕首一毫米一毫米地送进一个无辜者的胸腔。与之感觉类似的,还有他的一个很短的短篇《我只想来这打个电话》,一个去跟丈夫会合的年轻女人,因为一个偶然被扔进疯人院,在所有的自证努力都失败后,如何一点一点地接受这一命运,直至坦然。
这些不那么魔幻的、没有鬼魂出没的小说反而是马尔克斯最好的作品,因为他不再尝试“取巧”,床单就是床单,不复能载人,将军没有撒豆成兵,而是浸泡在浴缸中的一具衰朽松弛的躯体,无辜者死了就是死了,灵魂并未在家人眼前出现。“写了东西让人看不懂,我不干这事。”马尔克斯是这么说的,也这么做了。这些并不难懂的小说,才是更让他接近福克纳、海明威和卡夫卡等列位恩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