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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盐业”天塌不下来

发布时间:2014-05-01 07: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4月22日《东方早报》)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告宣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但在中盐公司和中国盐业协会看来,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的废除,而仅仅是许可证管理主体的变更,即在审批这个环节取消了。严格来讲,只有将《盐业管理条例》及《食盐专营办法》废止之后,才能从根本上废止食盐专营制度。尽管这次改革,未能达到“破除盐业垄断”的公众预期,但是,取消审批环节也是一种进步,表明“放开盐业”改革已在投石问路。

改革是事业发展和进步的助动器,这已成不争的事实。比如,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商品,国家都没有垄断,食盐有何理由继续垄断?如果说食盐关系民众健康,那任何食用的东西都关乎健康,是不是都要垄断呢?实践证明,依靠行政垄断而存活发展的企业,长期下去于国于民都是弊大于利的。因此,推进盐业改革,打破垄断,放开经营,是发展盐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势所趋。

有人担心盐业放开之后,会导致食盐质量监管失控,更有人认为盐业改革就是涨价。但在笔者看来,担心盐业放开会导致监管失控是杞人忧天,而将盐业收革与涨价划等号更是毫无依据。这是因为,盐业放开,这有利于市场竞争。没有竞争怎么优胜劣汰,怎么促进食盐科技含量提高,怎么促进盐业发展,怎么能节省有限的食盐资源?任何一个企业,要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生存、发展下去,最终就是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下,最大可能的节省资源,而最大限度的提高产品品质和降低价格。

然而,放开经营不等于对盐业放任不管了。不可否认,盐业放开之后,生产和销售主体大增,并呈多元化并存的趋势,势必给食盐管理增加了难度。因此,对盐业经营的监管,只能加强不会削弱。这就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市场稳定、保证质量安全、呵护民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恪尽职守,严把各个重要环节。(汪昌莲)

来源:光明网 作者:汪昌莲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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