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两年的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近日被调查,标志着沉寂两年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重新掀开。2009年—2012年,以两任茂名市委书记落马为标志的官场贪腐窝案爆发后,茂名官场几近瘫痪。媒体报道称,当年茂名窝案中有160余官员,因各种原因未予追究。多名茂名当地官员告诉记者,当时,有5名省管干部涉案却未被立案查处,冯立梅恰是其中一员。
(4月21日《新京报》)
重启调查,是因为不重启,问题便得不到严肃的正视。窝案不是个案,所谓窝案至少有这样两个特点:畸形的价值观与潜规则的常态化。本来,为官应该廉政勤勉、两袖清风,但是在窝案发生地,为官就是卖官鬻爵、升官发财;本来,清官应该更具竞争力,应该成为被提拔的最佳候选人,但是在窝案发生地,逆淘汰的潜规则却变得常态化,越是清官越容易被排挤和淘汰。此时,窝案的根子就不仅仅是少数人,而是整个官场环境的恶化,以及官念的变异。如果不对整体的环境进行一次扫除,不对窝案一究到底,人们自然还是有恃无恐,或者倍感不公。
所以,在当年的查处之后,有一群人是不满的。据媒体报道,涉案而未被处理的官员们,让很多落马官员及其家属们“不服气”,他们一直在向广东省、中央反映情况。他们怎么可能服气呢?为何有人被严打,而有人被网开一面?而且,可以确定的是,“不服气”的不仅仅是这个群体,还有那些在官场上勤勤恳恳、克己奉公者,他们需要看到自己坚持的价值观被坚守、稳固,而不是被动摇、舍弃。当然,对于公众来说,他们自然也会感到“不服气”,腐败就是腐败,既然认定了腐败就应该严惩,否则制度的威严如何体现?人们对制度的敬畏如何养成?
因此,重启对茂名窝案的调查,其实是对反腐常识的重拾。首先,对于腐败应该零容忍。只有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腐败才可能被消除在萌芽状态,底线才能被坚守,而不是被不断突破,最后变得模糊,或者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界限,就像窝案的形成。在窝案形成过程中,腐败的边界一定在不断地被突破,人们对于腐败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宽容、纵容,甚至成为腐败的拥趸,觉得腐败就是一条官场晋升的捷径。于是,越来越多的官员参与其中、乐享其成,最终酿成了一时无法收拾的窝案。如果对于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在一开始就可以坚守,又怎么可能出现无法收拾的窝案?
其次,应该坚持制度性反腐。在新闻报道中,有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冯立梅曾在退赃时当众打老婆的耳光。这种义正词严、义愤填膺的表态,似乎让人看到了一个清官的形象。而事实是,这只是与老婆上演的苦肉计,只是作秀而已,在背后该怎么贪还是怎么贪。但至少,这种作秀在表面上起到了撇清和宣传的作用,让人觉得他与腐败联系不上。这时,若没有制度性反腐的跟进,只是根据表面的表层的信息,简单地作出判断,就可能被善于伪装、大奸若忠的贪官所欺骗。在窝案中也是如此,那些暗地里收得钵满盆满的官员,在表面上一定也是原则挂嘴上。这层习惯性的伪装,只能靠制度来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