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联合发出《温州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房闹”倡议书》,表达了对“违反契约精神”的“房闹”现象进行抵制的坚决态度,并恳请当地政府干涉。(4月17日《北京晨报》)
开发商大幅降低房价,业主刚买的房子说贬值就贬值,财富就此蒸发,业主失落的心理可想而知。我们也不否认,2009年楼市低迷之时,深圳、武汉等地开发商因楼盘降价给老业主补过差价。但是,那是因为人家购房合同设定了“多长时间降价补差价”的条款。现在业主没有“白纸黑字”做证据,开发商显然是不会认账的。业主想“以闹取胜”根本没门,打砸售楼部还涉嫌违法。
从契约的观点看,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住房,构成合同买卖关系。购房合同一旦签订,买卖双方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开发商没有违约、住房没有质量问题,房价下降并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若无特别约定,开发商不用补差价;同理,房价涨了,业主也不用向开发商分红。在楼市低迷情况下,退房和补偿差价的闸门一旦打开,局面将更加糟糕,市场秩序与市场契约精神都会受到破坏。
开发商通过自己的娘家——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应对“房闹”的倡议书,恳请政府干涉“房闹”问题,其心情不难理解。从法律的角度讲,政府应该积极回应开发商的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的既往行为并无过错。如今开发商大幅降价,实际上揭了过去房价存在暴利的老底。如果开发商的利润血管里流淌着道德血液,当初就理性定价,就不会因房价暴跌而造成市场矛盾,给一些购房人带来巨大损失。房价大涨大落,老业主要求退房、补差价,只是非理性房产市场的一个缩影。
要让楼市健康有序发展,房价回归理性,仅靠中央宏观政策调控还不够;让开发商时刻凭良心定价,也是靠不住的。在当前房价语境下,政府应做好保障房文章,理顺市场供求关系,打破“地王神话”,建立合理的房产市场定价机制,还原房价成本,剔除房价暴利空间,让开发商与消费者在法律和市场框架内公平博弈,这些才是防范“房闹”的法宝。
(刘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