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南充中心医院有一个规定,如果有家人在里面做大手术,之前必须让家人先在无偿献血站献800毫升血后,手术才能往前排,要不然等个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排上,并且还要用高价血。(4月16日 《华西都市报》)
医院规定,病人手术前,家属应当先献血,笔者认为,这个可以有。原因很简单,这很可能是几乎所有医院的一条不成文规定,成为医院的一种惯例。
笔者就曾多次接到要求找人献血的求援电话,朋友因为亲人要手术,医院动员家属到血站献血。但是因为不适合或不符合献血规定,只好找人代替献血。
我们知道,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任何手术都存在一定风险,为了防范手术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确实需要给病人预备临时急用的血。否则,如果因为缺血,找不到血源,就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再者,血站闹“血荒”,也确实是事实。如果医院只管向血站要血,却没人献血,血从何来,血站怎能不告急?对于血站来说,除了平时依法加强《献血法》宣传,动员民众积极自愿献血外,要求医院动员病人家属献血,也不失为补充血源、充实血库的一个现实可行办法。
任何公民,只要符合《献血法》的规定,身体健康,具备献血条件,都应该积极主动献血。此外,一个人适当献点血,只要不超过规定献血量,不但于身体无害,而且有利于自身的健康。
生命是最重要的,健康是最重要的。为了生命的安全,为了健康,能够为亲人为他人献一点血,又算得了什么?所以,从医院这一规定的实施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病人家属是愿意献血的。
总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献血,不管为自己、为亲人,还是为他人、为社会,都是应该的,都是值得的。病人手术,家属应当先献血,医院这个规定不为过,不违法,可以有。
刘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