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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汽车零部件暴利须先拆除法律障碍

发布时间:2014-04-21 11:1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期,国内首次汽车“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显示,国内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一款某德系知名品牌车型零配件总价竟是整车价12倍多。

国内汽车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买得起修不起”,已是一种长期现象。从一般经济常识判断,某种商品价格“贵得离谱”,其指向很明确,即该价格调整已非市场说了算。毕竟,在市场规律运行之下的价格机制,价格波动是正常的,但不至于长期高于物品的基本价值、人们的正常需求与期望值。

那么,汽车零配件市场是如何一种模样?就其零配件来源而言,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原厂”配件,该配件遵循授权经营制度,没有汽车厂商的授权,别想得到。这种渠道的单一性,给了汽车厂商强大的话语权,也为产品暴利埋下了伏笔。另外一种则是零配件生产企业自主生产的产品。

关键是,两种零配件来源并非互通互联,而是隔着高高的壁垒。最大表现便是:“原厂”配件无法在授权经销商以外的市场流通,而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产品也无法进入经销商的售后体系。

对于消费者而言,肯定希望使用“原厂”配件,但汽车4S店的零配件贵得吓人;如果选择相对较便宜的“自主产品”,一则质量不好保证。二则原厂配件的技术信息被汽车厂商垄断了,“自主产品”怎么帮你换?三则,装上不属于4S店的“自主产品”,汽车极有可能“脱保”。于是,消费者只好捏着鼻子在汽车4S店“挨宰”,有时还不得不接受“小病大治”的潜规则。

也由此,消除汽车零配件暴利,有人指出,要打破“原厂配件”与“自主产品”之间的森严壁垒,引入市场竞争体制。但是如何引入?还应从制度上下力。目前,汽车厂商何以牛气冲天,敢于干预经销商零配件的销售价格,甚至不允许其对外销售?最大的障碍还是授权经营制度。

汽车授权经营制度,明载于2005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活动”。当时考虑的问题是,“谁生产、谁负责”,为便于产品质量追溯,于是站在了生产企业一方进行立法,从而赋予了汽车厂商过多的权利,而少有约束。也因此,国外汽车厂商禁止汽车零部件流入除指定4S店外的其他流通环节,是“有法可依”的。

这应该是非常讽刺的一幕,如同“用皮鞋生产明胶”一样,也竟然有着法律规定。那么,如何改变授权经营制度,方法有两种:或者改良,增加约束与惩罚条款;或者效仿欧洲,将销售与售后脱节,汽车厂商要一视同仁地向维修服务商提供原厂配件和技术信息,最大限度引入市场竞争。

来源:中研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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