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PX项目屡屡下马,到垃圾焚烧厂被迫流产,再到火葬场放弃建设,近年来,多地反复上演“上马—抗议—停止”的剧情,有的地方还做出了“永不再建”的承诺。“靠什么破解PX项目等一闹就停难题?”《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认为,公众需要涵养理性,媒体需要捍卫常识,政府则需要提高能力。(4月15日《人民日报》)
理性是社会最可宝贵的品质之一,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可在有些时候,对于一些人来说的“非理性”,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却可能是“理性”。或许PX低毒,但在现实中,无毒搞成有毒、低毒弄成巨毒,这样的事例还少吗?单拿兰州市“4·11”自来水污染事故来说,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数十年前的化工厂爆炸,竟在多年之后造成了水污染事故。真要是在自家后院建一个化工厂,有几个人会安之若素?
“邻避效应”的存在,既考验公共精神,更考验公共治理能力。而在公共治理能力中,倾听民意可谓是最基本的能力。这些年来,从上到下都一直强调“把好事做好”。什么叫“好事”,如何才算“做好”?公众满意是一个标尺。这其中,倾听民意是前提,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保障。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决策时,必须事先倾听民意。而在倾听民意中,既要了解公众所思所想所忧,又要向公众做好宣传和解释说明。特别是在一些敏感项目上,应该与公众充分沟通协调,对利益相关人进行恰当的利益补偿。只有把工作做在前面,才能赢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避免重重阻力的出现。
可在现实中,相关方面的习惯做法,却是不想倾听民意。等到“纸包不住火”,消息传出来了,反对声音大了,甚至形成公共事件了,这才想到听民意。在茂名PX项目事件,当地称,“广大市民关心芳烃项目我们十分理解,目前该项目仅是科普阶段,离启动为时尚早。在考虑项目上马时一定会通过各种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再进行决策。”“科普阶段”难道就不需要听取意见?为什么非要等到项目上马时才去听取?提前听取意见岂不是更好?
听到反对声才想起听民意,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应对而不是顺应。这也是人民日报文章所说的,这是一种“决定—宣布—辩护”模式,而不是“参与—协商—共识”模式。这种听民意,是在被动情况下发生的,是损失已经造成后的应对之计,事后努力值得肯定,可解释权和公信力丢失总归是一种遗憾。现实中许多项目之所以搁浅,倒也未必是项目本身不好,很多就是因为听取民意不足,造成了一些误会误解的发生。这也说明,对于相关方面来说,倾听民意并没有成为习惯,在作风上依然有改进的空间。
听民意不是一时之策,而是长久之计;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制度要求。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让听民意成为一种制度一种习惯,也是实践群众路线的要求。希望在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真正解决“听到反对声才想起听民意”的问题。(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