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国务院晋济高速晋城隧道“3·1”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山西晋城召开。会议透露,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晋城隧道爆炸造成重大伤亡,熊熊大火烧了三天,事故之惨烈,令人惊骇。肇事司机及押运人员的违规操作,是酿成这起大祸的直接原因,但同时,整起事件暴露出的危险品运输及公路隧道管理的漏洞,更值得警醒。
据报道,发生碰撞事故的两辆车驾驶员与押运员都持有从业资格证,但对所拉运货物的特性、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一概不知。其中一辆车为个人所有,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该公司只收钱不管理,教育考试交钱签名即可。这令人吃惊。
近年来,危险品运输重特大事故频发。运载危险品的车辆,堪称“流动的定时炸弹”。2012年延安客车追尾事故,即为例证。遗憾的是,一些企业和地方、部门仍对危险品运输缺乏重视。
就危险品运输的挂靠经营而言,按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品运输须具备相关资质,挂靠被明令禁止。但现实中这种“挂靠”仍很普遍。目前,国内危险品安全管理权分属于安监、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也即“九龙治水”,但至今缺乏一个针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全国联网区域互通的监控和管理平台。
晋城隧道爆炸事故,还暴露出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薄弱。据报道,事发时,隧道中间的应急逃生通道关闭,烟雾报警器失灵,通风设施缺乏,另外因离隧道口5公里处设有煤焦管理站,导致道路通行缓慢,大量车辆堵在隧道中。这些加大逃生和救援的难度,造成事故规模扩大。
车辆进入隧道后光线变暗,所以隧道也是事故高发地带。但纵然非常清楚隧道内的高风险,晋城相关部门却吝于安全保障投入,只顾着收钱创收,疏忽了煤焦管理站靠近隧道带来的重大隐患。毫无疑问,这是重大的失职渎职,须追责到人。
这场巨祸,说到底是危险品运输管控的缺乏,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薄弱二者叠加酿成的。如何加强安全管理,进行隐患源头排查,显然需要政府拿出更多有力的措施。(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