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试点近50天之际,广州市“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宣布:暂停试点“婴儿安全岛”,主要原因是短时间内接收弃婴数量已经超出了福利院承受的极限,需要暂停试点进行总结,并做好已接收婴儿的防疫、分流等工作,条件成熟时再适时重开,重新启用时间另行公告。(3月17日《广州日报》)
与此同时,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朱洪向记者透露,南京“弃婴岛”自启用后,也是倍感压力,接收的弃婴数量骤增,多到让他们感到吃不消了,相关部门也在考虑“弃婴岛”是否要继续试点下去。如此看来,“弃婴岛”停摆有可能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并导致一轮大面积的停摆潮。
这样的情况恐怕是管理部门所未能想到的,毕竟“弃婴岛”并非国内首创而属于“泊来品”。然而人家运行自如的模式,何以到了国内却成了无以承受之重,这样的反差确实值得反思。原本以为,“弃婴岛”可以让弃婴行为更加规范,从而给他们提供政策性的保障,使他们免受被伤害的恐惧。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困局,还在于出现了责任的错位与走偏。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抛弃和遗弃婴儿、儿童,轻则属于违法,重则属于犯罪,会以“遗弃罪”之类的罪名定性并追究责任。实际上,设立“弃婴岛”不是让政府承担抚养责任,也不是鼓励家长采取遗弃行为,而是提供一个避免恶意遗弃,造成伤害的场地,给予孩子以保护和家长改正的机会。在国外,虽然父母将婴儿遗弃于“弃婴岛”在可以从轻处理,但不过是给予家长自责和后悔的机会,并不是“政府代劳”。
反观国内却发生了变形走样,只接受不处理造成了责任错位。在接受遗弃的同时,若是相应的救济和执法不能跟上,则家长很难出现后悔与自责,“谁家的孩子自己抱”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并因此加重公共救济的责任压力,造成“婴儿安全岛”无以承受之重。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弃婴岛”收养的孩子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百分百是中重度病残。如此看来,这也是家长抛弃孩子的主要原因,并为“弃婴岛”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具体分析,弃婴的动机和成因复杂而多元,一是由于婚检制度的退化,科学生育素养不足,优生优育的状况不理想;二是医疗保险的政策倾斜度不够,生育之后的治疗成本过高,从而催生了“人性之恶”; 三是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对于弃婴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
有人认为,“弃婴岛”的行为属于情与法的纠结,原本两者之间并不构成冲突,但由于公共管理机构在强化道德的同时,弱化了对法律责任的履行,从而才出现了行为上的偏差。“弃婴岛”所带来的尴尬正在于此,若不能解决弃婴背后的诱因,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给予全面治理,那么“弃婴”和“救助”之间就会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其行为也很难得到规范。要化解时下的尴尬需要多方入手,但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弃婴的行为,才是弃婴岛存在的真正意义。某种意义讲,“弃婴岛”无以承受之重也是对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检验。(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