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连续三年关注电话诈骗。陈伟才表示,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电话诈骗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比2012年分别上升77%、25%,而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得10%的利益,银行则在这个蛋糕中获得3%的利益。(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谈到电话诈骗,可以说是人人深恶痛绝,个个咬牙切齿。因为,只要是手机用户,没有人能够逃得过其夜以继日、没完没了的骚扰。电话诈骗不仅污染了通信环境,侵犯了用户个人隐私,而且肆无忌惮地侵吞着用户的话费,更使许多用户因上当受骗而利益受损。近年来,有关部门的禁令频出,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导致电话诈骗非但禁而不绝,反而泛滥成灾。特别是,电信运营商和商业银行,沦为电话诈骗“经销商”,更是令人错愕不已。
事实上,早在去年的央视3·15晚会上,便曝光称“垃圾短信和电话诈骗的主要源头竟是运营商,为了规避风险,相关监管部门领导的手机号码居然被屏蔽。”可见,在电话诈骗的利益链中,运营商其实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靠向用户“强卖”垃圾短信和诈骗电话牟取暴利。也就是说,运营商与某些不法商家狼狈为奸,黑着良心去搜刮公众的钱财。可以预料,如果不及时剿灭电话诈骗违法行为,任其蔓延,侵吞用户话费事小,将会有更多的用户上当受骗。
因此,若想剿灭电话诈骗,先要堵住源头。首先,运营商应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在与广告代理公司签订协议时,必须对其代理的商家做严格的限制,让电话诈骗失去生存空间。同时,应制订信息产业经营和服务“行业标准”,明确运营商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明确技术标准。对于运营商而言,堵住人为漏洞可采用管理制度,而堵住技术本身的漏洞,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用更先进的技术。这就要求运营商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设备的性能,强化应用数据的存取和审计功能,确保用户信息不被电话诈骗入侵。
更重要的是,应通过立法手段,对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比如,杜绝电话诈骗,应成为运营商一项强制性义务,以此遏制运营商的利益冲动,切断蛰伏在电话诈骗之上的利益链。同时,政府职能部门更要加大打击力度。比如,一旦发现运营商参与“经营”电话诈骗,应课以重罚;屡教不改者,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和服务,直至永远退出信息产业市场。(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