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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桂英”受冷遇皆因没“佘太君”

发布时间:2014-03-16 07: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些用人单位常常提高女生录用标准,‘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仍是一些单位招人用人的潜规则。”3月8日上午,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在发言中建议增加就业性别歧视案由,以促进就业性别平等。(3月9日《南方都市报》)

宁用“武大郎”不用“穆桂英”,不能完全归咎于性别歧视。其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制度、用人制度没有成为“佘太君”。

企业用人只有一个考量,谁创造的价值多谁就会受到欢迎。在企业主的眼里是没有“武大郎”和“穆桂英”之分的。这种比喻原本就不是很恰当。如果非要说他们喜欢“武大郎”,对于企业而言,他们是用“武大郎”还是用“穆桂英”,其出发点其实很简单,就是效益。

当然,企业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但是,我们也需要理智的看待这个问题。私营企业花销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让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效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对于企业的这种做法,我们的有关部门应该做的不是谴责企业,而应该在自身找原因。

公平的说,妇女同志在就业中,需要面临很多现实问题。比如要照顾孩子,比如要请孕产假,而照顾孩子自然就会影响工作效率,而请孕产假当然就会影响企业收入。最关键的是,在请假期间,企业也是需要足额发放各种工资和福利的,也需要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企业在用人的时候,当然会考虑这种因素,没有任何一个私营企业不考虑效益。你永远不能指望私营企业从道德的高度去承担原本应该由社会和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

不用“穆桂英”,错的不是私营企业,而是有关部门。穆桂英之所以能被重用,是因为有了佘太君的关爱。这就需要我们的有关部门成为这样的关爱“穆桂英”的“佘太君”,为“穆桂英”的挂帅做些事情。如果想让企业使用“穆桂英”,其实挺简单,我们的制度就要关爱这些“穆桂英”们。比如,对于企业使用“穆桂英”的,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是不是可以考虑对招聘女性的企业,按照人头给予一定的补助?是不是可以考虑女性产假期间的福利等等由政府承担一部分呢?招用女性没有损失还有收获,企业当然会有一个正确的权衡。

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使用“穆桂英”上,党政机关要做表率。党政机关把这件事情做好了,也就起到了导向作用,私营企业也会纷纷效仿的。其实,对于党政机关来说,不使用“穆桂英”还不可怕。可怕的是纷纷使用“潘金莲”。这也是党政机关用人制度的漏洞。用“潘金莲”还是“穆桂英”,完全由掌权者说了算。徐州的一位原组织部长在出了事情的时候,竟然牵连出100多名女干部,他和这100多名女干部之间有染,搞权色交易,是不是很可怕呢?

私人企业不用“穆桂英”,是因为制度没有为“穆桂英”解决好后顾之忧,这需要制度的关怀。政府机关不用“穆桂英”,是因为用人制度出了问题。这需要社会制度成为爱才的“佘太君”,需要妇联组织成为掌权的“佘太君”。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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