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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医闹”还在医院本身

发布时间:2014-03-15 07: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最近各地相继发生一些医患纠纷,有的“医闹”甚至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9日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网在线访谈时指出,“对于杀死医生等严重侵害医生权益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华网3月9日)

近来出现了一些“医闹”现象,两会期间,不少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发表言论,有些言论看上去好像是高论,比如依法严惩“医闹”患者及其家属朋友。其实,这终究是于事无补,与人无益,因为不管怎样依法严惩,患者及其家属始终是在医患关系矛盾中的最大受害者。

解决好医患关系重在防范,而不是事到临头,在发生“医闹”后,报警了事,让司法部门动不动抓人、拘留、刑拘甚至法办。

当前“医闹”是常有的事情,这现象很普遍,医院作为主体单位,有没有足够防范与防控能力、有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呢?中央政府乃至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应该及时查一查,问一问,甚至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经常发生“医闹”的医院,其主要行政领导最好应该引咎辞职,甚至要追查其是否有渎职犯罪的嫌疑。只有先提高医院治理“医闹”事件的综合能力和现代化医院管理水平,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或者杜绝一些恶性“医闹”事件的发生。

解决好医患关系的核心是要分清责任,实行医患核心利益捆绑机制。对于医生的重大责任,医院、卫生部门以及公检法部门不能花钱消灾了事;对于患者以及其家属朋友的责任,就应该依法惩处,特别要医保部门降低其报销比例,并予以严厉追责。

如果医生没有医德和高明的医术治病救人,就很难防范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当前一些医院的误诊率很高,经常发生患者非正常死亡事件,社会影响相当恶劣。而一些部门除了“收钱办事”外,也不查不问,甚至不了了之。这个时候,医院方面又出于某种目的,对当事医生不作出正确处理,这就是导致时下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许多患者而言,来医院治病,就想治好病,根本上就不是想来闹事的。如果一开始就来闹事,那不乱套了吗?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不管怎么样,医生都应该首先体恤患者以及其家属、朋友。只有不断提高医生的服务意识以及医疗水平,才能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医闹”的发生。

解决好医患关系要日清日理,群防群治,深入基层、深入生活,走群众路线。如果患者不了解医生,医生不了解患者,这病很难治,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摩擦。要解决好医患关系,就要医患之间彼此相互增加了解,增进共识。在这个方面,一是医院要实行比较科学的导诊制度,让医患之间相互选择,实行优势互补,共筑医患友谊。二是医院要建立台账,进行及时医疗回访,积极开展和推行专家下基层回访、回诊制度。要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如果医院经常这么做,当今的医患紧张关系就可以大大缓解。

说到底,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导致“医闹”事件不断,主要是医院方面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提供足够的优质医疗资源所致。

因而,打铁还要自身硬,这是彻底化解医患矛盾关键所在。如果医院自己都不硬起来,站不起来,单凭抓人法办就能解决“医闹”吗?那是痴人说梦。这里必须指出,一些医院不自己先照照镜子,先查一查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有多高,先称一下自己几斤几两,遇到这类事情一味地花钱维稳,其结果只能是越维越不稳,也就怪不得当前社会医患矛盾突出、关系紧张、“医闹”事件不断。何哉!这是法律能为乎?

(长江网 毛承之)

来源:长江网 作者:毛承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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