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举行座谈会,专题研究了市区犬类管理实施办法。这是镇江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一个重要会议。
对于养狗的问题,社会上一直存在着激烈争论。先是去年多起烈犬咬死咬伤孩子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对养狗的新一轮批评;然而,紧跟着这轮批评之后,是个别爱狗人士的强烈反弹,甚至入室殴打那些反对养狗的人。似乎养狗这一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敏感问题。
“养狗权”的争论,其根本关乎的是个人权利的尊重问题。社会是多元化的,一部分人因为爱狗所以养狗;另一部分因为其他原因,不愿意养狗,不愿意被狗影响到自己的生活。但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狗权”不可能高于人权,那种拿自己的狗和别人的孩子比较权利与义务的行为,那种养狗权的无限化,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里都不可能被接受。所以剩下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将两种利益进行协调,对养狗权边线进行界定。
一旦权利有了边界,那么越界的人就可能被剥夺“养狗权”,甚至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权利有了规范,养狗人的养狗权能得到保证,不愿养狗的人的安全和利益也能获得保障。所以,对犬类管理规定,我们一定要清晰,明确。哪些犬种不能养、养狗要办理哪些手续、哪些公园是犬类不能进出的、出门遛狗要牵绳、清理狗粪,狗要进行接种哪些疫苗……要让养狗人士能够一目了然,便于执行。
当然,这种对狗的管理,与社会管理一样,它是一种社会契约,是一种互相妥协。所以公开听证,征询意见,让民众共同参与,同时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将这种公众意见用实施办法出台。所以,我们期待在《实施办法》的引导下,指引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