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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清零”赢了官司赢不了民心

发布时间:2014-03-02 07:4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因不满运营商清零当月套餐中的剩余流量,律师刘明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将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近日就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驳回了刘明的诉讼请求。(《长沙晚报》2月23日)

2013年6月17日,刘明到长沙移动专营店办理移动通信业务,他选择了一个20元包150MB流量的上网流量包服务。8月1日,刘明发现,他7月1日至7月31日未使用的92MB流量被清零。刘明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遂诉至法院,要求运营商返还92MB流量或现金补偿,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元。此案一经报道,当时有超过80%的网友求胜诉。不过,有识之士指出,这样的官司很难打赢,通信运营商只要一句“套餐就这规定”、“全行业都这样”,就能把起诉者“呛”得半死。何况人家事前已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告知,消费者是自愿购买和使用。从法院一审判决的情况看,果不其然,通信商轻松胜诉。估计接下来的二审,结果会基本相同。

然而,尽管通信商的“流量清零”极有可能最终赢得官司,但绝对赢不了民心。这是因为,在许多消费者看来,既然那些未用完的流量已经预付了资费,那就应该属于自己,通信商无权以未在固定时间内使用完为由翻脸不认账进行清零处理,要么退钱,要么把流量滚入下月。最起码,当消费者后面某个月流量超标时,应允许其使用以前多余出来的流量进行填补。如果通信商强行对剩余流量进行了清零,那就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权利,此举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只不过,由于通信商当初在设计营销方案时,通过格式合同等方式将自己的要求悄然强加给了消费者,使自己的营销具有了合法性。

所以,面对“流量清零”的获胜,消费者绝对不可能就此心服口服,各种方式的反抗将会一直持续下去。而通信运营商也绝不肯轻易言败,他们也一定会拼命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接下来有关“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的交锋将异常激烈。但不管通信运营商多么的不愿割肉,“流量清零”终有一天会寿终正寝。最典型的例子是,“手机话费有效期”这一霸王规定,一开始也是“合理合法”,不可撼动,后经消费者、消协多年无数次炮轰,不也取得了胜利吗?事实上,就算消费者不群起抗争,随着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随着市场竞争的充分形成,那些无视消费者利益和诉求的“霸王条款”也必将难以为继。

来源:荆楚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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