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延续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国务院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新华社发
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着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这意味着我国即将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同日,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45年9月3日,是一个举国欢庆的日子。此前一天,日本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中美英苏等战胜国代表相继签字,中国抗日战争至此胜利结束。9月3日,当时的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并从1946年起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布通告,也规定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抗日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反抗外敌入侵的最伟大民族解放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正如毛泽东所说,中国的抗日战争,是“战争史上的奇观,中华民族的壮举,惊天动地的伟业”。抗战胜利日,是中华民族经历百年苦难之后第一个扬眉吐气的日子。这一刻,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要转折点。
在战争后期形成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的标志性国际法律文件,为战后国际秩序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这些成果来之不易,中国为之付出巨大代价,做出重大贡献。日本政府当年在投降书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战后对日本的安排也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中国以立法形式确立抗战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意志。确立纪念日,不是延续仇恨,而是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纪念这场伟大的胜利,就是要铭记无辜死难的同胞,告慰英勇捐躯的烈士,感恩悲壮抗争的国民,激励后人奋发图强。确立纪念日,就是建立民族精神支柱,汲取民族精神力量,树立民族自信和历史自信。
胜利纪念日,既是欢庆的时刻,也是警醒的时刻。长期以来,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依然在游荡。日本国内总有一股势力不甘心接受二战失败的结果,竭力美化军国主义战争,刻意否认日本侵略罪行,肆意挑战战后国际秩序。日本首相安倍上台以来,质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参拜靖国神社,谋划修改和平宪法,企图掠夺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不仅不彻底反省战争罪行,反而一再纵容其国内右翼势力,甚至屡屡带头挑起事端,这样的日本政府和政客,难以取信于亚洲和世界人民。
历史不容翻案,正义不容挑战。确立抗战胜利纪念日,也是对日本军国主义复辟势力的严正警告。四年前,中俄两国元首曾发表《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5周年的联合声明》,坚决谴责篡改二战历史、美化纳粹和军国主义分子及其帮凶的图谋。不久前,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在索契会晤时再次确认,明年两国将共同搞好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这显示了两国坚定捍卫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决心。所有热爱和平、主持正义的国家和人民也会同中俄一道,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防止战争和冲突而共同努力。
往事并不如烟。确立抗战胜利纪念日,就是要让历史告诉未来。中华民族历经磨难,却始终自强不息,今后在伟大复兴之路上将会走得更好。
(华益文/作者为国际问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