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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因霾状告环保局无论输赢是进步

发布时间:2014-02-27 08: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因霾状告环保局无论输赢都是进步

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居民李贵欣拿着一份行政诉状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诉状中的被告是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李贵欣的诉求不仅是要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他还就大气污染对其造成的损失提出由被告来进行赔偿。(2月25日《燕赵都市报》)

  

据原告李贵欣的代理律师认为,本案应该属于全国首例因为政府没有有效履行职责,导致空气污染,进而损害公民财产和健康权益后,由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向政府主张损害赔偿权利的行政案件,因此它具有鲜明的公益性质,是一起典型的公益环境行政诉讼案件。

在雾霾侵扰全国七分之一国土面积,数亿人口深陷“霾伏”的时候,有媒体呼吁全民行动,每个人都应该积极投身抗击雾霾的“战争”中来。而在笔者看来,市民李贵欣把当地环保部门告上法庭的行为,正是对这种呼吁的一种回应,正是通过个体公民的努力来为抗击雾霾贡献力量。不管他的案件最终能否被当地法院受理,或者是受理以后不管他是否能够赢下这场官司,都不影响这次诉讼行为的价值和意义。其一,有利于向公众普及雾霾污染的常识和通过法律维权的意识。其二,诉讼本身就是对政府行政机关的一种监督,可以督促政府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的职能和职责。

实际上,公民个人把环保部门告上法庭,最终目的不是故意与政府和环保部门唱反调,而是为了给有关政府部门形成一种法律和舆论的双重压力,是为了督促职能部门更好地执法、履职,最终还是为了抗击雾霾污染,保护环境。如果本案能够顺利立案,获得审理,不管最后结果如何,都将对全国各地各级政府带来一种压力,产生一种督促作用,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即便案件最终没有被受理,那么诉讼行为本身,在唤醒广大民众关注和维护自身环境利益方面也必将起到一个里程碑式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苑广阔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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