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中午11点04分,位于镇江大市口广场处的110千伏大市口变电站突然失电,造成大市口部分区域供电中断,影响到大市口周边居民、商家的正常生活与经营。镇江供电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修。经输电运检室抢修人员现场查勘,确认了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中山东路人防工程野蛮施工,致使电缆被桩机打断,工地一窨井内掉落一块石头,加剧电缆损坏,造成大市口变电所全所失电。经过供电公司科学调整供电方式,停电后40分钟即恢复了大部分停电区域的供电,截至13点,所有供电全部恢复。(镇江日报)
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地下管线是城市的重要公用设施,因为野蛮施工导致设施被损,停电、停水、停气的现象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大家要问一句为什么?根据这次施工单位的态度我们就可以窥豹一斑。警示标志被踩在脚底、出了问题之后阻挠抢修……这说明施工单位对这些公用设施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管理混乱。这样的施工单位又怎会不出现问题呢?
野蛮施工导致公共设施被损,公众深受其害。多年来,公众对这种侵权行为少有人认真计较赔偿问题,所以一些施工单位也就变得有恃无恐。那些野蛮施工的单位可能会斤斤计较多一天工期要多出多少成本,却不会也不愿意算另一本账,野蛮施工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给社会造成多少损失,给多少群众带来不便。
要真正解决野蛮施工问题,也许利益调整才是最终的手段。让单个市民或是一群市民去维权显然不太现实。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有所作为呢?
对于市民来讲,如果利益受到侵害,我们甚至连一声道歉都听不到,更不用提经济赔偿的话,那么受伤的永远都只会是公众的利益。野蛮施工的单位你要不要站出来,给市民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