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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救120索要红包也是个警示

发布时间:2014-02-23 07:1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叫急救车还被索要红包!”昨天有网友发微博称,她的爷爷在医院病危即将离世,家人拨打120,希望将老人带回家。没想到,急救车赶到后,车上工作人竟然索要红包。当时情况紧急,家人被迫支付了费用。发微博的殷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昨天,南京市急救中心及时调查处理了此事,目前相关当事人已经到市民家当面道歉,并且退还全部款项。(2月18日《现代快报》)

运送即将去世的老人从医院回家,严格来说,这不属于120车辆院前急救的范畴。然而,最近几年,患者家属这样的特殊要求越来越多,急救中心成立非急救转运分站,满足患者家属的这种特殊要求,是政府职能部门勇于担当的体现。

医院对病危患者下达离院通知,患者家属也希望病危的老人能在家长辞世前“安全”到家。但怎么样“安全”地送病危患者回家?成了一个问题。首先,它不属于院前急救的范畴,120车辆可以拒载;再者,社会车辆漫天要价且没有急救设备措施。因此,非急救专运就成了一个空白。幸运的是,南京市急救中心成立了非急救120转运中心,解了患者家属的后顾之忧,这对其他没有这类服务的地方来说,是个警示。

其实,即便是一种特殊服务,也应当按章办事。南京市急救中心对非急救120转运中心也有明确的管理措施,即对非急救转运的收费依然按照正常120急救的收费标准,即按《南京市院前急救收费标准》收费。而按照这个标准,这次转运的费用不会超过150元,他们向殷小姐一家要600元转运费用,显然是严重“超标”了。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还竟然向殷小姐家人讨要400元红包,有趁火打劫的意味。现在,虽然他们退还了多收的费用并当面道歉,但“索要红包”也值得管理部门警示。

《南京市院前急救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120车辆不能超范围收费,也不能巧立收费名目。然而,这两个不允许的地方,在这次转运中都涉及到了。怕患者死在车上,就收“红包”冲喜,这看似有情可原,实则不然,试想,院前急救时120车辆来的患者也有死在车上的可能,陪护的急救人员能收红包吗?当然不能。如果默许这种看似合理的“冲喜红包”,下一次可能就不止每人200元了。

这起非急救120索要红包事件,对管理者也是个警示:一是要满足患者急救转运的特殊需求服务,不能简单粗暴地推给市场;二是对其中的收费要严格违规,对违规者也应有惩戒措施,不能再止于退款和道歉了。

作者:黄齐超

来源:东方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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