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最大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总裁兰世立曾为湖北首富,2010年4月被法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刑4年。东星航空随即被破产清算,超百亿资产化为乌有。出狱后接受采访称,在落后地方,老板再大,一个处长都能把你搞死。(2月18日《新京报》)
本来,法治社会人人平等,不管是老板,还是政府官员,都不存在“大小”概念。如果老板违法了,他再大,执法者级别再小,都得依法“搞”,说什么“老板再大”?而即便老板很小,官员很大,只要老板不违法,再大的官员也没法“搞”他。然而这种理论上的逻辑,显然不能拿来和兰世立所说的“处长搞死老板”来理论。理想的法治环境下,“老板再大,一个处长都能把你搞死”应该是一个伪命题;兰世立说的“搞死”,应该是“无辜被搞死”,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发生了,而且不是孤例,乃至“搞死”之说引发了共鸣,那就是法治环境出了问题。
春节前后,媒体上流传一种说法:密集的禁令之下,企业给官员送礼的少了,但对那些实权领导,老板们还是要“意思意思”的;一些企业主坦言,不送礼心里不踏实,担心来年生意不好做。其实就是担心“被搞”。或许有人要问:企业守法经营,还怕官员“搞”你吗?这确实是一个带有分裂性的问题:一方面,企业主常常抱怨政府部门或官员“搞企业”,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又很容易被查出问题。不愿意守法经营,又想保平安,当然是不敢得罪官员了,而更希望勾肩搭背;那么如此语境下,一个处长能把“再大的老板”搞死,一点都不奇怪。当然,守法经营的也未必能绝对避免“被搞”,说你违法就违法、不违法也违法的情况,也不缺案例。
而不管是企业主与官员勾肩搭背图谋违法收益,还是守法企业被不轨官员勒索,原因都是法治环境瑕疵太多。如果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权力运作过程公开透明,不但有“八百只眼睛”可以盯着,而且任何公民、组织都能依法启动对公权力嫌疑的质询程序,则企业违法空间会缩小,官员滥用权力的能量也会大打折扣。那时候再有人说“老板再大,一个处长都能把你搞死”,该不会有人共鸣了——你违法了,当然要有人来执法,还分什么老板大、执法者级别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