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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传与身教岂可因银行卡“打架”?

发布时间:2014-02-21 15: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市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小星捡到同学小潘银行卡,曾帮小潘取钱的小星知道银行卡密码,随后小星去取了800元,买了零食和玩具。小星的妈妈庹红发现后,嘴上教育孩子不应该取别人钱,暗里却在问清密码之后,分多次将卡里的4万多元取出或转走。事后担心案发,庹红又选择了自首。(2月18日《重庆晨报》)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庹红明知道儿子小星捡到的银行卡是别人的,还有意问出密码,并分多次将钱取出或转移,其盗取他人钱财的违法故意明显,已经构成了相应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抛开这一点暂且不议,仅从教育的角度讲,庹红就不仅没有尽责,而且给孩子做了一个坏榜样。

小星捡到银行卡,在明知是同学小潘所有的情况下,没有主动归还或上交老师、家长等,而且还从中取出了800元购买零食和玩具。这明显是不对的,让人遗憾。但小星毕竟只是一个孩子,其可能并不具备充分的法律意识。这个时候,正是小星的妈妈教育孩子的最好时机。比如在口头上她也确实告诉了儿子小星“不应该取别人钱”,而且没收了银行卡。就此而言,她的做法和教育孩子的言语等,明显都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当银行卡到了自己手中时,庹红却未能经得住金钱的诱惑,没有守住底线,而且亲自打破了其教育孩子时所说的话以及所提的要求,导致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也造成了教育孩子上的言行不一。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需要言语规劝和引导,但更重要之处在于要发挥日常生活中的身体力行的榜样作用。比如父母告诉孩子不能说谎,那么父母自己就显然需要坚持不说谎的行为准则;比如家长教育孩子要早睡早起,家长自己就该能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教育孩子要“言传”,更要“身教”,而且“身教”是“言传”的基础。否则,如果家长总是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甚至一张银行卡,就让“言传”和“身教”之间“打架”,那么必然会教育失败,留给孩子很多疑惑与迷茫,甚至导致其走偏。

  刘鹏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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