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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枪杀孕妇案应承受情与法考验

发布时间:2014-02-16 08: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13日上午9时,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民警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提起总额共计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死者丈夫蔡世勇也将赶回平南县参加庭审。(2月13日《京江晚报》)

囿于案情重大,加之极大的社会影响以及关注度,案件侦办与审理过程必然面临很大的压力,各种利益考量、权衡和角力之下,对于案件的走势以及审判具有干扰性。程序正义决定着结果公平。从已有的信息来看,或真或假的传递,让案件有了扑朔迷离的剧情,更引发了外界对程序的审视和结果的期待。

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死者家属提起123万余元赔偿,从情感上来说,即便再多一点也无以慰藉其心中的痛苦和精神损失,也无以减轻公众心中的恐惧,以及由此带来的愤怒。但从法律层面来说,赔偿诉求未必能得到全部支持,结果可能离预期存在很大的差距。

在情理上,除了赔偿“多多益善”外,“杀人者偿命”才是目前最大的诉求所在,强大而沸腾的民意之中,似乎更需要一些理性的东西,以及对“慎杀”和“杀了之后”的思考。不过,现实中往往会面临着一种困局,那就是赔偿的多与少,以及最终能否得到执行,往往跟判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关系。此案的走势,同样受着这样的习惯左右,对于家属们来说,他们可能得到了一个公正的结果,却输了整个过程。杀人者最终得到了公正的审判,但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最终打折,或者面临着无处执行的尴尬。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救济”可能会再度被提上议事日程,公共责任也会被强化。从这一点来说,政府之前的做法,固然有“护犊”之嫌,却未必不是基于人性化的表达。因为从感情来说,案件发生之后,双方都处于弱势地位。而法外不外乎人情,司法再公正也会考虑到这些因素。这其间的种种后果,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应当会进行通盘考虑。

法院判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受权力干扰或者舆论左右判案都有违司法原则。然而正是之前的种种司法不公,使得公众对案件极为关注,这就需要在各方角力的基础上,法院能最大程度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让其过程和结果都能经得起检验,在情与法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在给当事人、公众和社会一个交代的基础上,打造出审判样本。

更重要的是,这种关切的背后,其实是对权力滥用后果的忧虑,以及对如何约束权力的追问。一起判决或许不能解决滥杀之类的恶性事件出现,但如何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让类似行为尽量少发生和不发生,给予每个人“无以恐惧的自由”,才是最终的落脚点。

堂吉伟德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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