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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是否执法过度

发布时间:2014-01-24 08:4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美国媒体报道,一位84岁的老人在纽约乱穿马路被警察拦下开具罚单,可能因语言不通等原因,双方发生推搡,警察将老人按到地上制伏、满头是血地铐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不少人觉得荒唐,对一个毫无威胁的老人,至于吗?另有人则认为这位老人没有听从警方命令,警察使用强制手段合乎规范,无可指责。

如果报道的相关细节属实,这位老人有错在先,违反交通规则乱穿马路,警察给他开罚单合法合理。乱穿马路是老人的第一错。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跟警察理论进而发生推搡就是他的第二错,错的程度可以说远超乱穿马路。

美国是个法治社会,各部门各司其职,警察就管执法,在美国生活的一大常识就是因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被警察逮住不要和他们说理,要说理得上法庭,这位老大爷年岁既高,当地语言也不是很通畅,找上懂英语的亲戚甚至律师上法庭并不是没有可能获得罚款减免。

但他却选择了在现场和警方发生对抗。也许,这是因为没有考虑到美国的实际情况。美国是个枪支、刀具极为泛滥的国家,民间流散着大约3亿支枪,还有一些黑恶势力,治安环境不能说极端险恶,但说暗流涌动绝对没有问题,警方不会因为你是老人就自动把你归到没有威胁的类别中。

由于工作风险高,美国警察全都配枪,另外还有胡椒水、电击枪等器具,平时动不动就拔枪,抓人时往往都是把人往地上、墙上或者车上一摔。在警察面前,如果你不逃跑、不反抗、不激动、不隐藏双手,一般没太大问题,但若违反这几样中任何一条,警方使用暴力你往往没地儿说理去。

话虽这么说,事情毕竟也分个轻重缓急。84岁的老大爷,就算脾气差点,铐上带走就行了,按倒在地似乎有点“过”。这让人难免想起美国警察在对待少数族裔时的一些“劣迹”,例如引发1992年洛杉矶骚乱的洛城警察殴打罗德尼·金一案、纽约警察2006年连开50余枪打死手无寸铁的肖恩·贝尔一案,以及各地警察平时对少数族裔的百般刁难,也许正是因为这种以暴易暴的传统,才让美国的警民鱼水情始终建立不起来,让双方都生活在相互提防的氛围中。

在得到媒体报道和民众关注后,老大爷这件事也许就是个契机,让美国警方能与亚裔等少数族裔群体展开更有效的沟通。(王松)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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