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12月份将有约1.9万亿元预算资金待支。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发表署名文章称,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该现象不是中国独有,在日本也是如此。
年底突击花钱,已是痼疾。就拿最近三年来说,2010年12月全国财政支出1.8万亿元,2011年12月突击花掉2万亿元,今年接近2万亿元,均接近甚至超过当年最低月份财政支出的3倍。虽然确如专家所言,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不是一回事,但是,“不违规”和“日本也是如此”,就可以成为年底突击花钱的理由吗?
“年底突击乱花钱”的例子屡见不鲜。据媒体报道,深圳花160万元翻修尚未验收的天桥;长春警方采购单价近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湖南省财政厅等机关在政府采购中,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其原因都在于,“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按照我国目前的财政预算制度,下一年预算额度由本年度收支情况决定。这意味着,今年的预算资金花不完,明年的预算就可能被核减。多花多占说明工作有成绩,省着点用反而会吃亏,在这样的“负激励”机制下,也难怪年底花钱屡禁不止。
花钱不是问题,不知道钱花到哪儿去,或者花钱办不了事才是真问题。如果说,政府采购相差1500万元都在允许的浮动范围内,违规与不规违之间的猫腻还真是让人很难看清。
近些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强劲,支出增长也可用“迅猛”来形容。要根治年底突击花钱,必须依赖于科学、准确地制定预算和执行预算,而其中的关键在于增加财政收支的透明度。说日本也有突击花钱,但简单的类比难以让人信服,关键在于同样的集中花钱,是否花得明明白白、有根有据,是否有公开透明的机制,经得起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而作为财税专家,不把完善财政预算编制和公开制度作为己任,不态度诚恳地回应各方质疑,反而为突击花钱开脱,对其观点我难以苟同。(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