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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困局咋破?

发布时间:2014-01-15 07: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在现行收费公路体制下,山东“延长收费期限”做法其实并不意外。一方面,“延长收费期限”在政策上实际上早已打下了“伏笔”。比如,2011年交通运输部有关《通知》就明确:“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也就是说,只要尚未“还完贷款”,收费公路就可以一直无限期进行下去。

另一方面,从高速公路的债务状况来看,“延长收费期限”很大程度上也是不可避免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山东省收费公路债务余额高达1080亿元;而在全国,2010年30个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

但这并不等于说,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乃至永远收费下去就是合理的。如果无限期收费,不仅违背了“公路”作为社会公共品的基本属性,也会大大加重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物流成本以及相应的民生负担。而且,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公路收费,广大纳税人并非没有通过其他税收方式为此埋单。比如,包含在汽车、燃油价格中的大量税收。

显然,要想破解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困局,必须在体制源头上彻底厘清一个其实并不复杂的问题:公路的建设维护成本,究竟由谁来埋单——是由政府财政通过税收埋单,还是直接通过公路收费埋单?若是前者,公路收费显然就没有继续长期存在下去的必要,而必须限期逐步减少;若是后者,那么政府显然又有必要讲清楚包含在汽车、成品油等商品中的大量税收,如购置税、燃油税、车船税等究竟用在了何处,并同时着手大幅精简减少这方面的税收。(张贵峰)

来源:新华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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