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这样的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
“不交钱刀架脖子上。”
“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
……
最近三个多月来,在旅游大省云南接连发生导游或者旅游管理部门人员屡屡伤害游客事件,言语之尖刻、恶毒,行为之恶劣,让人气愤、寒心。
这些事件被曝光后,有关部门都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严肃处理”;旅行社和当事人被罚款,要求整改;相关责任人有的被吊销导游证,有的被调离工作岗位等。作为监管部门,此举值得称赞,在一定程度上让受辱游客心灵得到慰籍,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但是仔细想来,这些事件的背后有太多的漏洞和疑问。云南,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旅游大省,按理来说,有关旅游市场的各种机制、制度相对健全、规范,为何频频发生这样游客“被伤害”事件?为何总是在游客自行曝光这些事件后,才引起重视?还有多少游客“被受伤”事件未被曝光?为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经实施3个多月,明令禁止不能强迫游客消费,但依然在这些方面频频“出事”?
可能有人会说,丽江、香格里拉等作为著名的旅游景点,去的人多,人多就管理难,就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参差不齐,更何况很多肇事者是“临时工、助手、新来的”等等。正如1月3日微博视频报道的骂游客“不消费比卖淫更可耻”事件发生后,丽江市旅游局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骂人者系丽江森龙旅行社安排的导游王光志请来的助手,刘俊杰无导游证” 。
又一个助手,又一个无证导游。看到这里,笔者真是哭笑不得。我们毫不怀疑有关部门对其身份调查的真实性。笔者想说的是,明明这种没有导游证的人是不能带团的,导游王光志怎么就“敢”而且“能”让刘俊杰去顶替自己?丽江森龙旅行社平时怎么管理导游的?旅行社背后的管理部门又去哪里了?
同样,面对频频发生的类似这样的事件,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笔者再想问的是,“新来的不懂规矩”为什么就不能提前对其入职培训,连规矩都不懂的人就让其正式上岗?明明知道“临时工、助手”等没有上岗证,怎么就能堂而皇之的“以假乱真”?出事后有关部门频频给出这样的解释,怎能不让网民怀疑其“推卸责任、找借口”?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如此多的疑问的背后,无不凸现监管的乏力。更深入一点,反映出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权力缺少敬畏,目无法律法纪,漠视消费者正当权益。
治乱必用重典。笔者想说的是,旅游乱象由来已久,全国不少旅游景点存在丽江、香格里拉这样的现象。以往管理部门说起来总是称“无法可依”,但是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既然有法可依,就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要重拳打在棉花上。希望管理部门在这样的事件发生后, “严肃处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从重从快、零容忍”等这样的表态发自内心,对肇事者的各种处罚要监督落到实处,不能应付了之;同时,也希望那些肇事单位和个人,“甘愿接受、紧急整改整顿、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绝不再犯”等这样的表态也是发自内心,落到实处。
因为只有这样,也唯有这样在紧抓这些典型的违法违规事件中,制度才能不断地得以健全,法律的威慑力、公正性、严肃性才能更好地得以体现,执法者和管理部门的责任心、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才会进一步增强。
但愿游客“被伤害”事件尽可能少发生、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