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无证导游”的回应关不上辱骂门

发布时间:2014-01-10 07: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无证导游”的回应关不上“辱骂门”

最近有网友爆料,在丽江旅游时因为没有买东西而被导游骂,而导游骂游客的话也特别粗俗。为此丽江旅游局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初步查明,“导游”叫刘俊杰,是丽江森龙旅行社安排的导游王光志请来的助手,刘俊杰并无导游证。

  (1月5日央视新闻)

用秽语骂游客,旅游局给出的解释称其是无证导游,难道一句“无证导游”的回应就可以让事件画上句号了吗?笔者以为,“无证导游”的回应显然关不上“辱骂门”。

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一经曝光,旋即招致舆论的一致声讨。无证导游的恶,间接造成行业为之蒙羞,损伤了正牌导游的口碑,拖累了所在地的对外形象,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自新旅游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几个月过去后,强制购物的现象又卷土重来,不得不让人为之反思。无证导游辱骂游客等不和谐事件让新法遭遇尴尬,是新法威慑力不够还是执法力度不严?不难看出,新旅游法实施后依然暴露出很多问题,旅游乱象问题如何迎刃而解,这些都是面临的新问题。

众所周知,导游强带游客购物,已经明确定性,这不但是违反旅游从业者职业道德的行为,更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此举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交易自愿的规定,也违反了《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因为游客不购物,无证导游便秽语相向,一方面反映了从业者的素养高低,另一方面折射出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暴露法盲本性。这样的无证导游都能正常上岗,足见准入门槛何其低。

其实,无证导游的管理条文并不少。

之前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就有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但是,在实际组团过程中,无证导游接团、无证领队带团的情况依然屡见不鲜。近年来,“无证导游”让七旬游客“走上不归路”、无证导游大骂游客“穷光蛋”等事件,无不在呼唤尽快提高导游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要罚得够狠,方可有效减少无证导游屡打擦边球。

再者,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不应止于单向调查,建议旅游管理部门联合行业协会进行合力整治,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建设等方面多管齐下。唯有如此,才可避免“辱骂门”再次出现,“无证导游”的乱象就会减少直至消弭。

  黄春景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