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个角度看“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日前表示,全国各级老龄机构要鼓励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鼓励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帮助失能老年人,组织老年互助队,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贡献。(12月23日《北京晨报》)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提出的鼓励更多老年人加入志愿者队伍,鼓励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的观点,和前些日子清华大学杨燕绥教授在谈到养老问题时提出的男性老人做园丁,女性老人做保姆的观点,从表面上看有诸多相似之处,势必会引发网友和公众的质疑与非议。
但是在笔者看来,如果我们能够本着理性客观的态度,换一种角度来看待“老年人服务老年人”这个问题,也许就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首先一点,吴玉韶副主任提出鼓励老年人加入志愿者队伍,鼓励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帮助失能老人,并没有排斥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就是说,要在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保障,解决好目前国家养老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才能去谈“老年人服务老年人”。
其次一点,老年人不管是加入志愿者队伍,还是“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帮助失能老人”,未必就是为了金钱,为了回报。说到这里,前几天媒体报道的一件事,给人很多启发和反思。说的是杭州一户人家请了一个保姆帮自己带孩子,可后来发现保姆竟然开着豪车来上班,而且身上穿的用的都是价值不菲的名牌,保姆自己所住的小区,也是房价昂贵的高档小区。真相大白之后才明白,这个保姆并非是为了赚钱,而是因为女儿带着外孙出国之后,实在是寂寞无聊,精神没有寄托,所以出来帮人带孩子以排遣寂寞。
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启发就是,当前很多老年人群体,在物质生活上已经衣食无忧,但是在精神生活上却极度贫乏。那么既然她能够不计报酬去帮人做保姆带孩子,如果她能够加入某个老年人组织,老年人群体,或者是和其他老年人相帮互助,不一样可以排遣寂寞和孤独,寻找到精神慰藉吗?如果一些年龄不算大,身体条件也好的老年人,通过服务其他老年人获得一定的工资报酬,补贴家用,自然也无可厚非。
我们当然不能指望依靠“男的做园丁,女的做保姆”这种“自我养老”来代替国家保障体系的养老,但是“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这种自助式养老模式,从物质上可以作为部分老年人群体的一种养老补充,从精神上可以帮助一些老年人排遣孤独寂寞,获取精神慰藉。我们需要做的,也许只是对部分老年人加以引导,帮助他们改变“侍候人不光彩”“侍候人的人是下等人”等传统观念而已。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