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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罚款车主自杀的背后!

发布时间:2013-12-06 07:4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出示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仍需缴纳罚款才放行,当事女车主再三求情无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路政执法人员却说,你喝药跟我没关系,有事你找领导去,然后掉头就跑了。(12月1日 网易新闻)

永城市地处河南最东部,毗邻安徽、江苏、山东三省,是连接四省的交通要道,据货车司机反映,这里是有名的三多:执法人员多、罚款金额多、罚款花样多。常在这一带跑的货车司机、车主们说,他们被迫常年购买年票、月票来为车辆买“保险”。所谓的年票、月票是车主向永城运政、路政执法部门事先缴纳的超限罚款的费用。年票需向当地运政执法部门缴纳,每辆车每年交3000元,缴款之后可以超载行驶,一年之内不用再交罚款;月票则需向当地路政执法部门缴纳,每月3000元,也是针对超载的,但有效期只有一个月。

即使超载,只要交纳了罚款就可以继续上路行驶,甚至还有月票、年票制度这种先缴纳的超限罚款的措施。本应让道路更加顺畅、让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的路政运管执法人员真是把过路司机当成了唐僧肉,把罚款当成了他们的唯一目的!为了达到罚款的目的,可谓处心积虑,无所不用其极。可如此执法,只会增加公路运输的成本,只会让过路司机想方设法把发罚没的款项找回来,除了继续违章超载超限,别无他法。如此一来,交通安全更加成为一纸空谈。

现在我国收费公路的建设、运营、管理由地方政府操作,绝大多数省市区收费公路管理是交通主管部门垄断的“四位一体”模式。交通部门不仅负责投资,还负责公路的建设,公路建成后,又自己运营管理,自己“坐地收银”。这种投、建、管、用不分的管理体制,直接导致收费行业政府监管不力,甚至缺位。特别是涉及治理“三乱”的有关部门有十几个,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卫生、林业、盐业、质监、工商等,由于政出多门,各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又不一样,让人无所适从。

要解决这种问题,就要打破公路产业“四位一体”模式,放松对国内私营投资和外资进入公路建设的限制,改变国有公司占投资主体的现状,达到投资主体多元,产权结构分散,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目标。对于现有的公路,要根据财力回购部分收费公路,取消收费;一时不能回购的,重新核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现有收费公路的标准,规范收费管理制度,该提前停收的要坚决提前,无需“谨慎研究”。 要从源头解决超限的问题,还要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统一管理、执法部门,统一的处罚标准,使货车司机们时刻明确法律的高压线。

来源:光明网 作者:桃花小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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