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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开闸后法律和监管必须跟上

发布时间:2013-12-05 08:5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凸显四大新政:重启新股发行并向注册制过渡、启动优先股试点、借壳上市执行IPO标准、设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下限。此番《意见》的发布,是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推进的重要步骤,也是证监会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体制改革决定的重要举措,回应了市场的讨论与呼声,被视为监管转型的宣言。

而受此消息影响,本周一(12月2日),沪深两市双双低开,大幅震荡,最终上证指数收盘于2207.37点,下跌13.13点,深成指收盘于8376.64点,下跌165.96点。在满盘皆绿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355支股票有211支跌停,板块指数创史上最大跌幅8.26%。这样的行情,表明了市场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即时反应,以及投资者的不确定心态。短期看来,注册制的开端,或将对A股市场,特别是创业板和中小板块产生不可避免的负面冲击,制度红利的释放仍然需要周期。

新股发行注册制,意味着证监会工作的重心,由对企业投资价值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转向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全面、合法合规性的审核,将前者交由市场和投资者自主判断,让市场成为资金配置的决定性力量的改革方向可见一斑。可以预见,市场准入的放开将使得资产管理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和升级,行业优胜劣汰速度和效率都将有所提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也进一步减少了上市过程中行政权力的腐败寻租。

但这同时应该意味着,及时到位履行政府职能,主要的,即是依法依规进行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更应该进一步加强,配套的制度与措施必须跟上。中国股市20多年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巨大,在全球股市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快速发展必然带来的问题愈加凸显,供求关系失衡、操纵市场、伪造财务报表、散布虚假信息、包装上市等现象的泛滥,以及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并最终破坏了融资功能。违规造假乃至违法操作的成本,以及资产不良管理的试错成本过低,责任归位、惩罚和退市制度不完善,也使得证券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种种现状表明,中国股市仍然很不成熟,在“摸着石头过河”,以注册制尝试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过程中,行政力量的撤出是必然,法律法规力量的补进则是必须。

12月2日的市场表现应该成为一个信号,优质资本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那些缺乏业绩支撑的题材股、概念股将面临严峻的洗牌考验,而大量借壳、注水、过度炒作的上市企业则应该被清理淘汰。此前有报道显示,排队申请发行新股的760多家企业当中,已经做好不真实账目准备的不在少数,恶性融资难以遏制。融资是证券市场的出发点和生命力,《意见》表明向垃圾股和虚假信息“亮剑”的决心,依法依规的监管必须调整升级,以此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使那些真正代表国计民生和新兴产业、有着良性资金诉求的企业做大做强,真正发挥证券市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金融支持。

来源: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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