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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信用卡透支难避敛财之嫌

发布时间:2013-11-26 08:4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陈先生在办理银行贷款购房时,因信用记录不良而被拒,原因是6年前他透支了信用卡900多元一直没还,且6年来他因不断更换住址和电话号码,银行多次告知未果。如今他的欠款已经“暴增”20倍,变成了1.9万多元,使其变成了“卡奴”。不仅如此,他贷款买房的计划也泡了汤。

  (11月19日《华西都市报》)

根据陈先生的描述,此前他是知道这900多元的透支款的,之所以不还,也许出于一种不在乎的心理,觉得还与不还无所谓,脑子里没有信用记录的概念,也不会想到一个数十倍的罚单在等着自己。如今陈先生不仅面临着巨额罚单,更重要的是,贷款买房也受到影响。出现如此后果,首要责任当然在陈先生自己。

像陈先生这样,对信用记录漫不经心的人还真不少,特别是对一些数目少的钱,更不愿放在心上,总觉得不拘小节坏不了大事。正是由于许多个陈先生漫不经心的行为,才导致社会整体信用记录不佳。因此,要想提升社会的信用水平,就必须对陈先生这样的人给予惩罚,让他们付出失信的代价,否则,社会诚信缺失,不仅影响金融体系,对各种社会活动都会造成负面影响。不讲信用的人太多,生活就没有安全感,人们生活在相互的猜忌当中,生活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对失信行为处罚很有必要,但并非越重越好。900多元的透支,6年就变成了1.9万多元,如此增长幅度令人咋舌。不管以复利形式计息是否合理,银行想尽办法多罚息的做法已明显可见,给人的印象是,重罚透支不是为了建立起信用体系,而是靠此敛财,如此罚息将给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你就不能排除银行会希望一部分人透支后失信。

重罚不仅不利于建立起良好的信用体系,而且会对信用造成伤害。因为责罚不对等,就会给人烙下不公的印记,无节制地重罚难避敛财之嫌,也很难让当事人以自觉守信来回应。唯有处罚适度,并给予其改正的机会,才能使漫不经心的人一改过去的不良习惯。当然,对于用户来说,保护自己不能单靠银行管理有多么温情,自己首先不失信于人,树牢信用意识,自觉维护好自己的信用记录,才能免遭不良信用记录影响生活。

  唐传艳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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