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
毫无疑问,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善社会环境、完善市场体系、方便企业和群众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更重要的,统一登记制度以后,对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一直分布在多个部门,并由这些部门独立管理。相关的信息,也都成了部门的独占资源、独立成果。不仅企业、群众在办理贷款抵押手续、不动产转让手续等过程中,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转来转去,而且,其他部门要想获得这些方面的信息资源,也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如果部门之间关系不协调,工作人员不配合,还会产生很多扯皮现象。更重要的,由于登记信息掌握在多个部门手中,还使得信息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举步维艰。也正因为如此,登记制度统一以后,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一项工作,就是如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实现信息共享,不仅对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银行等有好处,能够在工作中更加方便地掌握各种不动产信息,并作出准确、合理的判断,而且,对企业、群众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如在不动产转让、合作过程中,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清晰而准确地掌握对方的信息,从而避免在转让、合作过程中出现被欺骗、被蒙蔽等方面的问题。
需要有关方面注意和把握的是,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特别是信息平台的建立,不仅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种不动产信息,尽可能完整、准确、真实地登记各种不动产信息,并将信息进行分类。同时,要能够有利于其他部门、企业和群众查询。
这就要求,首先,要协调配合。各有关方面要全力支持国土部门对不动产信息进行整合、汇总,帮助国土部门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把关。在此基础上,将各种信息全部归集到国土部门手中,由国土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要摒弃部门利益。由于不动产信息在登记、查询过程中,都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说,将不动产登记统一到国土部门手中,相关的利益也会转移到国土部门。那么,相关部门能否摒弃部门利益,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登记信息移送到国土部门,就成了十分重要的方面。而对国土部门来说,在登记工作统一以后,如何减少收费、减少各种查询手续等,也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切不可在登记制度统一以后,出现收费更多、查询手续更加复杂的现象。
第三,要确保登记信息全面、真实、完整。目前,分散在多个部门,相关信息都不太完整、准确,甚至存在很多漏洞。集中到一个部门后,任务更重,工作量也更大了。如何确保登记信息的全面、真实、完整就成了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如果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是很难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满意效果的。所以,对国土部门来说,必须将这项工作当作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确保登记制度统一以后产生更好的效果。
第四,要高度重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这项工作可以说是统一登记制度的核心,因为,只有将各种登记信息资源实现共享,登记的目的才能达到。否则,就失去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土部门就要抓紧做好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且必须能够有利于各方查询。对国土部门来说,无疑是一次严峻挑战。如果这项做不到位,做不出效果,是会严重影响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的。
当然,这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也一定会遇到很多阻力,譬如不愿提供完整信息,不愿如实申报各种不动产信息,所申报的信息存在漏洞等,就不仅需要国土部门加大对信息的分析和评估力度,也需要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必要时,可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切实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效率和效果。 图/朱慧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