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年底不足两个月,从不少城市房价涨幅看,离年初设定的房地产调控目标,相去甚远。昨日公布的前10月数据显示,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21个,这些城市完成调控目标希望渺茫;还有26个城市涨幅在8%-10%之间,这些城市完成目标也非常困难。
(11月19日《新京报》)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实施之后,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纷纷设定了房地产调控目标,大多为“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涨幅”。作为对全社会的庄严承诺,楼市军令状具有以政府公信为底的严肃性,若其成为戏言,势必会令公众失望,也让政府公信流失。
问题是,从现有的统计情况来看,多地完成调控目标希望渺茫,政府对社会作出的承诺再度落空。不过,公众迫切需要知道的是,没有完成军令状的地方政府将会作何交代?假若调控目标没有完成,其是否会因此承担必要的责任?
房地产能否调控成功,这其实不止是一个市场命题。房价的组成部分之中,究竟谁拿得最多,公众也心知肚明。任志强称,房地产企业并不在意政府拿走了房价中的大头,但是很在意政府在拿走大头之后将污水泼在他们这些财富创造者身上。或许,正是看到了“土地财政”对于房地产的拉动作用,任志强才有“上涨论”的底气,并在“裸奔之赌”中胜出。而对于公众来说,也正是看到了地方政府扮演着房地产推手和调控者的双重角色,才对房地产调控的军令状的效果十分期待。因为大家心中明白,房价要实现下降,房地产调控要真正见到效果,政府就必须作出让步和让利,一要增加土地的供应量;二要稳定地价遏制制造“地王”的冲动,避免过多从房地产行业取利;三要加大保障房建设,承担自身的住房保障的民生功能。
调控者转身成了助涨者,这便是时下最真实的角色错位与责任反差,其何去何从,取决于“土地财政”还是“民生福利”的价值取向。若是倾向于前者,则调控目标注定难以实现;倾向于后者,必然会“有条件利用条件,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调控目标就具有更多的社会责任与政府担当,并承载着过多的民生期待,若是其不断落空而成为戏言,民众注定会极度失望,并对政府的信用抱以怀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三大调控举措,分别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以及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等。尽管其核心是调控手段回归市场化,但依然要求以政府责任作为基础,比如增加土地的供应,加快保障房建设等,都要求的是付出而不是索取,是投入而不是征收。若不能解决导向性问题,那么调控目标同样会面临破产的结局。如此看来,楼市军令状若成戏言既是对公权力价值取向的检验,更是对政府落实责任能力的考验。
堂吉伟德